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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请记住,这是你们向全市人民作出的承诺!”

9月20日下午3点50分,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多部门召开的重庆市大气污染与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约谈会进入到最后一个议程——参会施工单位现场签订《重庆市建筑垃圾规范处置主体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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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处处长辜敏特意提醒在场施工单位代表先别忙签字,认真看看承诺书上的第一段话:为进一步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守护重庆碧水蓝天,我公司向全市人民做出以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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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因为企业的管理问题,造成大气污染防治没有完成目标任务,我们都没法向全市人民交代。”辜敏说,这次召开约谈会的目的就是“先说断,后不乱”,如果有施工单位没有履行好主体责任,顶风违法,执法部门一定会“动真格”,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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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处处长辜敏(左二)

在这个议程之前,会议已经通报了沙坪坝区重庆佰鹏运输公司随意堆放建筑垃圾案、南岸区渝万高铁小东坪消纳场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渝北区重庆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土建工程03标玉峰山镇双井村弃土场案、巴南区重庆普乾建材有限公司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案等4个违法典型案例。

“你们不能一边建设,一边破坏。”辜敏说,通报典型案例的目的,就是希望警示教育全市建筑工地施工、运输企业和消纳单位,尽可能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据了解,自2021年重庆市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以来,市城市管理局督促指导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始终坚持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在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对建筑垃圾施工企业、运输企业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坚持“三个在前”,即普法在前、教育在前、约谈在前。

2024年,全市共计约谈建筑垃圾施工单位1206个次,41个区县覆盖率全部达到100%;全市共计约谈建筑垃圾运输企业686个次,覆盖率98.55%,40个区县覆盖率达到100%。

“我们要一起努力让运渣车辆也能成为城市的‘风景线’,而不是成为‘污染源’。”辜敏表示,如果有运渣车辆没有冲洗干净就上路,执法部门一定会通过技术手段追溯到工地,依法严查严处。

上游新闻记者在现场注意到,约谈会结束时,很多参会施工单位代表都没有在承诺书上签字。他们表示,将会认真复盘约谈会上通报的案例和提醒,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他们也会把承诺书带回单位签字、盖章,再交给辖区的执法机构,并在城市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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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记者 刘波 摄影 钱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