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父母名下有两套房,家里只有两个女儿,本来财产分割应该是个简单的事。

然而六年前,姐姐大刘因孩子上学提前分走了父母的一套房,妹妹小刘默默接受。

谁料父母过世后,姐姐竟提出要平分另一套房,面对姐姐的无理要求,小刘怒火中烧坚决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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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如何判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姐姐大刘和妹妹小刘曾是相亲相爱的姐妹。

在十年前,家里因为拆迁得到了两套房子,父母当时决定一套给大刘,一套给小刘,姐妹俩都很满意父母的决定,觉得以后各自有了安身之所,非常公平。

六年前,由于大刘担心孩子入学问题,就提前把其中一套房子过户了

,虽然小刘心里有些想法,但想着也是为了孩子,就没多说什么。

近日,两姐妹的父母双双病逝,办完葬礼后,小刘本以为老人剩下的这套房理应是自己的。

哪知道姐姐却突然把她叫到家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自己身为老大付出太多,妹妹也是自己带大的,听到这里的小刘以为姐姐是嫌自己继承的房子小,想用104平米房子交换124平米的房子,便立刻表态愿意交换,愿意把大的让给姐姐。

可谁能想到,姐姐大刘的目的竟然是平分第二套房!

这下子小刘真的是火冒三丈,

她想:“姐姐已经占了一套,怎么还好意思再要一半?”

在双方争执中,大刘的逻辑很简单:父母的遗产,就该平分!

可小刘觉得这样不公平,毕竟在她们家早就有了一个默契,两姐妹应该一人一套房。

为了这件事,两姐妹最终走到了法庭上。

从法律的角度,应该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如果父母生前没有立遗嘱,两姐妹应该如何分配遗产呢?

根据《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

“自然人死亡后,应当按照其遗嘱执行遗产分配,如没有立遗嘱的,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协商确定遗产分配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而本案,小刘所称的一人一套只是家庭讨论和相互默契,如果

无法提供父母明确的书面遗嘱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件,证明父母的确有将第二套房产留给她的意图,那么她无法单独继承第二套房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小刘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判决两姐妹平分遗产。

03深刻教训

这个案例再次提醒我们,亲情要讲,但法律也得守;亲情道德再高尚,法律程序依然不能少!

再亲的亲情,也可能抵不过一纸遗嘱的重要。否则,剩下的只有撕破脸的争斗和无法弥补的伤害。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谈谈您的看法和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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