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年间,有个县令抓到一个惯偷,他却命人把惯偷放了,然后派衙役去追他。惯偷拼命地跑,他们就拼命地追,但又故意不追上。等惯偷跑到气喘吁吁了,衙役才一拥而上趁机给他灌上一碗热醋。这样惯偷就再也偷不了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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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县令叫做陆陇其,是清朝时一位非常有名的清官,十分受百姓喜爱。百姓喜欢他不仅是因为他清正廉洁,更是因为他的治理手段非常有智慧。

陆陇其跟其它县令不同,他喜欢以德教化人,因人施教。

在对待百姓纠纷上,比如父亲告儿子,哥哥告弟弟,他一般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当事人打心底意识到错误。他甚至以身作则。

有一次,有个老妇人状告自己的儿子不孝。陆陇其一看,这儿子是个未成年的少年。

他想了想,对那老妇人说:“我缺个书童,你儿子就留下来做我的小书童吧。”

过了几个月,这少年突然痛哭流涕,请求回家侍奉母亲。

原来,少年被陆陇其命令呆在他身边,寸步不离。

这几个月少年亲眼见到:陆陇其每天天一亮就毕恭毕敬站在他母亲门口等她起床,等母亲起来便立即侍奉她洗漱。

吃饭的时候,陆陇其在一旁为母亲布菜,等母亲吃饱后才去吃她吃剩的菜。

母亲一点不舒服,他就为她取药倒水,折腾几夜没睡。

看到陆陇其如此孝敬母亲,少年终于意识到自己错在哪里,他羞愧难当,开始为之前的行为所后悔,于是想回家侍奉母亲。

陆陇其不禁欣慰地点了点头,同意让他回家。

那少年后来成了远近闻名的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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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对待百姓纠纷与众不同之外,在处理盗匪的问题上,陆陇其也很有自己的一套。

在做嘉定县县令期间,县内小偷小盗特别多,风气很不好。陆陇其经过一番调查发现,很多人是因为生活所逼才去做的小偷。

于是,当他第一次抓到小偷后,他便让小偷们去学习纺棉花,一边让人给他们读圣贤书,在潜移默化中让他们明白“靠自己双手劳动致富才是正确的路”。

等小偷学会后,他便把他们放走,说:“你们这段时间纺棉花的工钱给你们作为本钱,出去就可以以此为谋生手段。”

大多数小偷习得一技之长后,果然不再做偷偷摸摸的事了。

但也有人仍然管不住自己的手。那第二次被抓后,陆陇其会给他们最后一次机会,让他们回炉重造,继续学习一个月纺棉花,而且要会背圣贤书才能被放出来。

而极个别又继续偷盗、第三次被抓的,那陆陇其就不客气了。

他让衙役把那惯偷放走,但要跟在他们后面。惯偷跑,他们就追,可又不追上。等惯偷跑到累瘫在地上,气喘如牛了,衙役才一拥而上,按住惯偷,撬开他的嘴巴,立马给他灌上一碗热醋,然后猛拍他的后背。

这样,惯偷就是再想偷都偷不了了。

为啥?

原来,人在使劲奔跑过后,灌上一碗热醋就会落下干咳的毛病,小偷想偷东西却咳个不停,就只能放弃,乖乖去纺棉花了。

陆陇其一心为民,在做知县期间,县里民风大改,所以百姓很喜欢他。不过,他在官场上可就不那么讨喜了,因为他不懂规则,屡屡得罪上级。

他任嘉定县县令期间,有一次巡抚慕天颜大寿。不像其他官员送的都是奇珍异宝,陆陇其只送了一匹布和两双鞋,因此被慕天颜记住了。

不久,慕天颜便用计让朝廷免去了陆陇其的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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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后来康熙选拔清廉的官员,有人举荐了他,1683年他才再次被任命为灵寿县知县。之后又再次被举荐到京城做四川道监察御史。

可惜的是,在京城他又再次得罪了其他官员。

1691年,朝廷征讨葛尔丹,为了筹集军费便采用“向捐款人授以官位”的做法,大部分人都同意。

陆陇其却认为捐款的人鱼龙混杂,好坏难知,弊端太大,因此屡次上书反对。结果这一上书差点把自己官位给弄丢了。

户部状告他:“导致捐款者都在观望,延误军需”,因此请求夺去他的官位。

幸亏有官员上报朝廷说:“百姓担心陆陇其被处置,都惶惶不安。”

康熙也为他说话:“陆陇其当官时间不长,不了解情况,本应该处分,但是作为言官,是可以原谅的。”

所以最终只是让陆陇其去巡视北城。

不久,陆陇其任期到,吏部打算趁机将他外调。陆陇其干脆告假还乡了。

1692年,陆陇其去世。他去世2年后,有一天康熙想起他,想再次任用他,才有人跟他说陆陇其已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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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陇其40岁中进士,45岁当上知县,一生就当过两任知县,一任监察御史,官期虽短,却一直清似水、明如镜,一心为民,造福百姓,是真正为国为民做实事的父母官。

他离任时,只有几本书和妻子的一部织机。但道路上却站满了百姓,扶老携幼,都哭着为他送行。

因此当时有文人盛赞他:“有官贫过无官日,去任荣于到任时!”

陆陇其绝对担得起这声称赞,他虽然在官场不是很讨人喜欢,但在百姓心中绝对是最受人喜爱的!

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