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建轩 记者 顾潇)“秋风起,蟹脚痒”,每年的中秋节前后,螃蟹销售就进入了旺季。在宝应山阳镇经营水产生意的刘老板碰上了一笔大买卖,对方张口就要三千斤大闸蟹,但是只支付了2000元定金。由于对方“老板”留下来结账,刘老板就同意了这笔买卖,没想到“老板”一直没有付款,还东张西望准备溜走。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这是一个专门冒充螃蟹收购商进行作案的团伙,在宝应、兴化等地作案三起,骗得螃蟹共计9700余斤,非法获利28万余元。近日,该团伙四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至四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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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的一天,四名顾客开着货车来到宝应刘老板的店收蟹,其中一名姓王的男子财大气粗,一下子把店里的三千斤螃蟹给包圆了。看到“财神爷”上门,刘老板心中窃喜。这时,对方表示,这些大闸蟹是浙江的一家饭店订购的,由于数量较多,他们得先把蟹运走,等对方付了款再跟刘老板结账。

这些螃蟹总价12万元左右,为了让刘老板放心,王某本人留在了店里,说当天下午就可以结账。刘老板觉得生意都上门了,而且对方还主动留下来“抵押”,就同意了这笔买卖。 王某支付了2000元订金,其他三人则将一车螃蟹拉走了。眼瞅着到了傍晚,钱款却一直未结。而此时,留在店里的王某神情紧张,不停地向外张望。刘老板觉得不对劲,偷偷地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上门后,王某顿时傻眼了,称是同伙没有把钱打给他,他也没钱支付。王某是被同伙“卖”了,还是背后另有隐情?三千斤大闸蟹价格不菲,当地警方不敢怠慢,立即展开侦查,很快将其余三名同伙缉拿归案。

经查,这四人中,葛某和朱某原先做水产生意,由于外债缠身,二人便合谋趁着大闸蟹上市“捞一笔”。于是,他们找到了同乡王某和沈某,冒充螃蟹收购商进行作案。葛某交代,通常他们四人分工协作,先假意去外地水产行购货,货物拖走后留下所谓的“老板”在现场,然后支付部分货款让“老板”趁机脱身,最后再以螃蟹品质不佳为由恶意拖欠克扣剩余货款,以此非法获利。这一次,他们将刘老板的螃蟹在浙江卖完后,非法获利12万元,可不承想,团伙发生了内讧,其中一人拿钱跑路了。这就导致王某迟迟收不到货款,被困就擒,最终其团伙被“团灭”。警方查明,这伙人用同样的手段,在宝应、兴化等地作案三起,骗得螃蟹共计9700余斤,非法获利28万余元。

近日,当地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葛某、王某等四人提起公诉。最终,四人被法院判处二年二个月至四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检察官提醒,眼下正值大闸蟹的销售旺季,各水产商要提高警惕,对于大额订单尽量做到现卖现结,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