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安徽亳州,家长称 11 岁 孩子在广场玩耍,却被石像掉落砸死,要求有关部门赔偿!当地回应:景观石像位于绿化草丛中,是男孩自己攀爬到石像上,致其掉落后被砸身亡,而且当时有4名家长在场,家长责任更大!

(来源:第一现场)

孩子不幸死亡后,死者家属在法治文化广场烧纸哭闹,要求赔偿。

他们认为广场石像是豆腐渣工程,把孩子砸死就应该赔偿。

而网友开始被误导,以为是孩子站在石像下面,石像自己翻倒,把孩子砸死。

但也有清醒的网友提出质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个石像在绿化带中间吧,离路还有一层绿化灌木。所以这个石像是自己飞了两三米砸到人行道上的孩子吗?

现在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后给出了调查报告。

砸死孩子的是一个景观石像,石像跟底座不是一体的,位于草丛绿化带中间,平时人根本走不进。

它的作用是供游客观赏,不是攀爬、娱乐和游玩的!

而且旁边就放着一个警示牌,上面写着禁止攀爬,注意安全!

但是,孩子父亲和几名家长在场的情况下,眼睁睁地看着孩子在上面玩耍,最终石像被孩子弄倒,砸在孩子身上引发了悲剧!

此事引发了悲剧,有网友说,有围栏、有提示牌、是小孩自己爬上去的、家长没有制止,这怎么能要求赔偿?难道孩子自己跳到河里也可以要求赔偿?

也有网友说,这就是质量差,就应该赔偿!我们小时候都喜欢在祠堂门口狮子石像爬。从来不担心会掉下来。感谢以前的人做事有良心。

还有网友说,这东西在绿化带里面,谁没事跑里面去晃那个?有些事不是说谁弱谁有理!孩子没了很可怜,但是我要说的是,石像是大风刮掉的吗,没人去碰它攀爬它,它会咬人吗?如果是大风天气吹下来砸坏路人那绿化维护全责没毛病,家长就在那儿呲个大牙看着孩子爬吗,那是观赏的公共设施,那不是你家炕头!

有关部门还回应:建议家长走法律途径,如果法院认为有责任,那县里再给予相应的赔偿!

客观来说,广场是一个公共场所,项目立项的时候,可行方案就要考虑到这些特殊情况,比如雕塑的固定工艺、设置护栏围挡、增加公示告示牌。大理石底座本身就是光滑的,用胶水粘结意味着固定工艺考虑不周全,广场管理方起码也是个次等责任。

但是再多的钱也换不了孩子的命,作为家长,就应该自己管好自己的孩子,不应该让孩子处于危险当中!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