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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

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

《关于开展电动三、四轮车

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整治时间持续到

2025年9月30日

具体如下

关于开展电动三、四轮车

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省道及城区道路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整治结束后转为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范围

全市国省道、城区道路。

三、整治车辆

无牌、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四、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驾驶各类电动三、四轮电动车上国省道、城区道路行驶;

(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期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无牌、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上国省道、城区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对经劝告仍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将予以处罚。

对阻挠、妨碍公安交警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移交公安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支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21日

醉美贾汪法律顾问: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刘建业律师 17712010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