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自治区发改委严格审核并集中公示,我市共有8家企业荣获“诚信示范企业”称号,分别为:丰镇市海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格琳诺尔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吉铁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丰川酒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丰川环保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新丰热电有限公司、丰镇市宏升炭素有限公司、内蒙古普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另有931家企业获评全区“诚信达标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选树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包括3个层级,由低到高划分为诚信达标企业、诚信示范企业和诚信标杆企业。企业连续两年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上无失信记录,企业年报正常,且纳税信用B级及以上,可自动评为诚信达标企业。诚信示范企业需在达标基础上,确保法定代表人等无严重失信记录,并至少符合省级及以上表彰、嘉奖或信用评价优秀之一。而诚信标杆企业,则需在被认定为示范企业的基础上,保持法定代表人等无严重失信记录,并至少满足国家表彰或高级别信用等级中的一项。
获评诚信示范及诚信标杆的企业,将享受一系列守信激励措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清单》,诚信典型企业可享有程序简化、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并实施信用监管、减少检查频次等措施。同时,政府还将加大对守信主体的宣传推介力度,提供财政费用减免及融资信贷支持,确保守信者获得更多实实在在的回报。此外,鼓励社会各界为诚信典型企业提供优先合作、资源倾斜,以及在融资、租赁、采购、出行等方面给予优惠、便捷、高效的服务。
未达到评选标准的企业,可登录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本企业的失信记录及年报规范情况。一旦发现存在相关失信记录,企业应主动向主管部门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在运营企业的过程中,企业应当积极履行自身义务,及时偿还债务,并针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积极整改,以提升企业信用形象。
本次诚信典型企业选树活动,积极响应了“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建立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时代号召,彰显了丰镇市在诚信建设工程领域取得的突破性成就。此活动不仅是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推动,更是树立行业诚信标杆、表彰诚信典范的重要举措。通过这一活动,我们旨在让“守信者畅行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理念深入人心,渗透到各个行业和领域,从而构建一个更加公平、诚信的营商与交易环境,为经济社会的繁荣稳定奠定坚实的诚信基石。
下一步,丰镇市将持续加大诚信建设宣传力度,深入推进诚信典型企业选树工作。同时,将督促各诚信达标企业及示范企业严格遵守信用承诺,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践行依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丰镇市形成“讲诚信、重信用、守规矩”的良好社会风尚贡献积极力量。
来源:丰镇市诚信办 谢晓倩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