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林业发展中心

关于飞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通知

为有效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和危害,保护我县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决定对我县境内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区域采用飞机喷药进行全面防治。为确保飞防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飞防时间

2024年9月24日至9月28日(遇雨天、管制顺延)。

二、飞防区域

开杞路、葛岗至平城公路、平城—泥沟一阳堌公路、杞裴路、邢口-苏木-沙沃公路、宗店-板木-竹林公路、葛岗-高阳公路、圉镇-官庄公路、沙沃-官庄公路、苏木-竹林公路、杞县-沙沃公路、阳堌-宗店公路(106国道),县城区域银河路、建设路、工业路、南环路、彭庄南路、彭庄中路、杞城路、汶水路、未来路、广场路、陈庄后街、和寨路、北环路,高阳镇南公园、铁底河、惠济河、杞兰干渠、省道220、平城乡慈母岗、罗寨、李兴集、阳堌镇西铁村、柳林村、七岗村、小岗村、王楼村、东西营村、西寨乡崔林村、杨炉寨、土白岗、崔林林场、西寨林场、八卦亭村、薛庄村、金盆村、赵寨村、大河湾、黄土岗村、西寨村、老庄村、马中桥村、东河湾村。

三、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配合支持,确保飞防工作顺利实施

1.飞防期间,禁止向飞防区域上空燃放烟花、礼炮,禁止向飞机抛掷物品,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和风筝等空中漂浮物。

2.禁止在飞机作业期间架设20米以上的高压电线杆等高大建筑物、构筑物。

3.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

4.飞防期间,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上的人、物等造成威胁,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

5.飞防用药为仿生制剂甲维·灭幼脲及阿维·除虫脲,对人、畜无害,对环境无污染,但对桑蚕、豆虫、蚂蚱、蜜蜂、虾、鱼、蟹等有一定影响,请飞防范围内的养殖户自行搞好安全保护,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养殖户自行承担。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第三部分1、2、3条之规定,影响、甚至危害到飞机正常作业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告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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