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位网友提出来的问题。

应该说华为的全员股份制大概率不会被模仿,真正的头部企业,大多是股份制;但是,不等于股份制是全员股份制

华为老厂是以工会的执股的形式实行全员股份制。

企业将股份分配给全体员工,使所有员工都成为企业的股东。这就是任正非的样板,似乎成就了一种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过渡与妥协。官样话说起来,目的在于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从而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

任正非而言,也许只是对老厂员工的一种交待。

从产权关系上说,人人拥有产权,从而也定位了法定的分配权;可以说,这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最接近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的产权关系。马克思对共产主义下的产权形式,并没有明晰的范本,他表述为“个人所有制”,一种是不同于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下个人所有制,但还是个人所有;这种新型的否定之否定的个人所有制,从产权的角度去诠释,当是人人都拥有产权。人人拥有产权,而不是名义资本,这是一种中国人在认知上的觉醒,而全民所有制恰好不等于人人所有,因为没有明晰的产权。

这个觉醒应该归于复旦大学的张维为教授,他以另类的方式赞美全民所有制,妥妥的正能量,认为全民所有制下,中国的老百姓最富有,土地、矿山、资源都是全民所有制,因而是人人皆有,所以,中国的老百姓不仅仅是拿工资,实际上拥有无限资产,太富有了。

不幸的是,他帮了一个倒忙,普通的老百姓环顾自己的小家,发现自己所拥有的都是私人产权,再环顾全民所的制下的矿山与市政大楼,则完全无感。可以说,没有私人产权,就不存在富裕不富裕的问题,只要有等级制,人类就不可能“公平”,均了富人的田,也均不了等级贵族的田。

在中国传统的文化与历史中,公有从来都是官有。

华为的案例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它有了人人皆有的明晰的、法定的私人产权;虽然这不意味着所有员工都有经营上的发言权,也未必能体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意义上的按劳分配,更不能参与决策;但是,股权怎么说也是分配的基础,对员工来说,这就是人人皆有。

华为的全员股份制是否就是马克思主义?是对封建社会的”个人所有制“实现了否之否定后的新型的个人所有制?抑或是《一八四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自由人联合体”?无法分析,是经济学的模糊地带。

现实中,人们在讨论、分析经济问题时,往往不是从经济学的视角谈经济。
总是热衷于道德的、意识形态的、人本主义的认知搅在一起,这样注定无法穿透事物的本质,因为问题被泛化了,浩瀚无边,等于什么也没讨论。

经济就是经济,不管多么美好的理想与人性,经济学考虑的是效率、平衡、可持续性,一定要构成一个良性的循环系统,这才是经济学的评定。至于分配的终极平衡,交给社会的大分配吧,那是财政的责任;企业的核心是效率,遵守劳动法、税法就行了。市场会引导你去谷歌打工,还是去楼下的油条店打工,决定你命运的不是什么“抽象的劳动时间”,而是你拥有多少“科技生产力”。任正非说,华为生产一部手机18秒,庞大的车间一共也没几个人,如果你不学习,以后工作都找不到。

华为的全员股份制非常特殊,它的决策机制完全是私人企业的模式,“股权”本质上是“分配权”,如果真是全厂工人“当家做主”,多半会走向衰退,因为那是乌托邦,人人当家,人人不满。

华为实行全员持股制度,员工持股比例高达 98.99%。

发展的不是很好吗?

但不足以证明这就是理想模式,苹果是地道的私人企业,2023年总销售额为3833亿美元;净利润为970亿美元;华为2023年总销售额为7042亿人民币;净利润为870亿人民币;细致分析一下数据,便知苹果的效率要高的多。

其实,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说,发展的确是邓公说的“硬道理”;有人说这话不对,发展要有意识形态的方向感,要以人民为中心去分配,否则就是一路走到黑。这就成了“熊辩”胜于事实了。苹果肯定不存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方向,但是,它的创收是一流的,劳动者也一样会受益,而且比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企业待遇还好。

苹果直营店员工基本月入 1 万 +,加上各类福利,一年下来收入至少 12 万,且销售有提成,我们又如何证明这是肮脏的资本血淋淋的剥削?又如何证明我们做到了以人民为中心?经济上的事,少一些口号,数据说了算;说到底,效率为先。从效率上说,全员股份制不具有逻辑的必然性;我们总是说人民创造历史,然而引领历史的一定是卓而不群的英雄。苹果在中国工业设计师、高级硬件工程师、高级软件工程师等岗位收入较高,年薪可达 80 万 - 100 万人民币以上。有人会拒绝苹果的剥削吗?

华为普工与其它企业差别不大,高中、中专底薪大概在 4300-4900 元之间,综合工资与加班及工作量关系较大,月工资在 7500-12,000 元之间。岗位级别从 13 级到 22 级,对应不同的薪资待遇,例如 13 级年薪约 20-25 万(无股票),14 级年薪约 30-33 万(无股票),随着级别升高,薪资也大幅增长,22 级年薪可达 500-660 万(专家 / 领导)。它的分配模式并非以人民为中心,全员股权也只是一种法定的动态底薪,体现不出等级分配的差异性,差异才是驱动。

这是在中国的比较,在美国本土,苹果员工平均薪酬为 6.8254 万美元,但是,与谷歌一比,苹果、华为又离人民的中心远了很多,谷歌员工平均薪酬较高,2021 年达到 29.5884 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二百多万。

这似乎印证了一个道理,评价一种分配模式的好坏,不必然以意识形态为标准,如果标准是乌托邦的口号,那就应该让市场机制做出选择,看看哪一种分配模式构成了竞争性的内驱力?用意识形态去管理企业,不会有苹果,也不会有华为。

在这种意义上,我不认为非竞争性的全员股权是让企业具有驱动力的最佳选择,更不会是唯一选择,算是我对网友的一个回答吧,一孔之见,仅为抛砖引玉。

相信会有很多理性的反论,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