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泰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何某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

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违法必严惩!违法者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会上曝光台。

曝光台

何*男,驾龄3年,驾驶证号:3709**********2319,禁驾原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也就是说 ,有以上情形的将永远告别机动车,从此不得再开车。

小明:交警叔叔,那重新再考驾照可以吗?

交警:不存在的!终生禁驾了是不能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公安机关会将禁驾人员录入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被禁驾人员报考驾照,系统会自动锁定;若被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人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拘留!

所以,记住终生禁驾是不能解除的,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文明驾驶 ,安全出行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蔡芹凤)

(大众日报及所属“大众新闻”客户端欢迎各界投稿,提供线索,包括文字、照片、短视频,文字投稿务必配上照片、短视频。泰安新闻素材请投大众日报泰安记者站电子邮箱dzrbta@126.com,热线电话:05388011909。来稿请务必注明作者、手机,以便进一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