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缪先生反映二中校内超市售卖垃圾食品,影响学生健康,希望有关部门取缔。

回复:分别移送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办理。

教育局回复:上学期间,学校按照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得外出,学生口渴、没吃早餐问题较为突出,设立小店主要是解决学生体育课后饮水及个别学生早餐问题;小店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等手续齐全,并且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店主高度重视小店安全管理,特别是饮用水及食品安全管理,严把进口关;市卫生监督部门不定期检查,一直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开学以后,学校多次组织专门检查,纪检部门也不定期检查,确保饮用水及食品质量。

市场监管局回复:经核查该商店证照齐全,暂未发现违法违规食品。

二、孔城镇金地村的吴先生一年交一次水费,今年26立方水需缴150元水费,认为不应收取容量费。

回复:移送市城管局了解办理。

城管局回复:接到转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督促桐城市城乡供水集团积极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桐城市城乡供水集团已安排孔城供水服务所负责人与吴先生联系并给予解释,根据上级政策和我市农村自来水经营状况,经市政府同意,桐城市物价局、水利局于2018年12月3日印发了《关于我市农村自来水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两部制”水价的通知》(桐价〔2018〕77号)。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市农村供水企业经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可申请执行“两部制”水价制度,即:农村自来水经营企业供应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计价方式,容量水价用于补偿供水企业固定资产成本,计量水价用于补偿供水企业的营运成本。具体标准为:容量水价:3.5元/月·户;计量水价:2元/立方米至2.2元/立方米不等,不同供水区域略有差别。

▌来源:桐城综合广播

▌责编:木子 小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