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252406的网友留言投诉:近几天,在经过向阳社区西南关中街附近的街道时,发现在向阳街以西,胜利路以东,西南关中街以南,竟然每个路口都设立了门禁,形成了一个非常安静且安全的小区,外来车辆进不去,停车困难问题也得到缓解。我们辛庄街就在附近,附近有古玩市场和饭店,人员嘈杂,因为这些存在,导致居民停车非常困难!想问下贵局,如果也想形成这么个小区,设立门禁,需要怎么申请?走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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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您好,根据《烟台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第九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通过居委会召集业主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投票,通过后按照投票结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