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晚,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每周案例研讨交流会如期举行。本次例会的芙蓉导师由律所合伙人、一号团队刑婚部门负责人杨月律师、管委会委员崔伟琴律师担任。
崔伟琴律师讲解的案例:1、甲公司向银行借款1个亿,并提供土地做抵押;甲公司开发土地,由乙公司承包,乙公司将项目委托给了自然人丙。后甲无法偿还银行借款,银行起诉甲主张银行贷款本息并实现优先权,法院判决支持银行诉请。执行过程中,丙起诉甲支付工程款和确定在建工程优先权,法院一审判决工程款,驳回其他诉请。丙同时对银行执行案件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以丙不享有优先权唯有驳回;后丙申请再审,案件指定再审,判决支持了丙的在建工程优先权,丙申请执行,执行法院向银行案件执行法院发协执,要求追回款项。
问题:
1)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在建工程优先权;
2)判决时建筑物不存在的情况下,能否判决在建工程优先权;
3)目前这种情况下,银行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导师及参会律师进行了多方面的讨论,违法分包的的合同效力问题,以及此情况下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在建工程优先受偿权?在开发商已经破产的情况下,银行和实际施工人并不能都获得清偿,利益冲突下怎么维护委托方银行的利益?在丙申请再审时,没有通知银行参加诉讼,银行要怎么维权?
杨月律师分享的是《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杨月律师对《刑事案件法律文书格式规范》作了详细的讲解,对大家以后刑事实务文书工作肯定有很大帮助。
据此,本周例会圆满结束,通过此次例会的学习和讨论,大家都有精进,在以后的工作中都能发挥作用!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赵祖雄
编辑:刘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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