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胶州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胶检民公告〔2024〕5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王某花(身份证号:220621******132324)涉嫌污染环境一案,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山东省胶州市北京东路228号胶州市人民检察院503室。

联系电话:0532-83012538、18563907130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23日

来源:正义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版权声明:文中图片均转载自网络,著作权属原创者所有。经检索,无法确定原创者,故未标明作者。分享此文出于传播更多资讯之目的,无商业用途。如涉著作权事宜,请联系编辑做删除处理,原创作者可联系我们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