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昌都市康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现查明 2024 年 8 月 9 日,该大队对位于昌都市卡若区昌都西路的由其管理的昌蜀苑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信息、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大队随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前完成整改。2024 年 9 月 3 日,该大队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信息未整改,被昌都市卡若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西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和《西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 2 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现查明 2024 年 8 月 9 日,我大队对位于昌都市卡若区昌都西路的由昌都市康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昌蜀苑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信息、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大队随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前完成整改。2024 年 9 月 3 日,我大队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信息未整改。

昌都市康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西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和《西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 2 项之规定,给予昌都市康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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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