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3期(总第477期)。

其中,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济南顺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原浆醋(酿造食醋)(2024-1-1、永济河、1L/瓶),总酸(以乙酸计)初检结果为4.59g/100mL,复检结果为4.81g/100mL,产品标签标示值为≥5.0g/100mL。该批次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对此,济南顺兴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据了解,总酸是食醋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一般而言,总酸含量越高说明食醋发酵程度越高,酸味越浓。总酸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固态发酵食醋中总酸(以乙酸计)≥3.50g/100mL,该批次产品标签标示“总酸(以乙酸计)≥5.0g/100ml”。

公开信息显示,济南顺兴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山东济南,主营产品为酿造食醋,酿造酱油生产,销售。

来源:每日食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