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渭南市华州区中小学社会事务

“进校园”白名单(2024年度)》的公告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坚决遏制社会事务随意进入中小学校园和开展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等加重教师负担问题,建立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现将《渭南市华州区2024年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及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及审批报备程序公布如下:

一、渭南市华州区2024年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

二、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事务,可以进入校园,并纳入白名单管理:

1. 法律法规或者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且与学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教师素养有直接关系的社会事项;

2. 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的文明卫生等活动,包含涉及中小学校事项且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社会事项;

3. 特殊时期、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确需开展的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报备的社会事项;

4. 每年省市县三级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总量原则上不超过10项,市县(区)应参考省级白名单,对本级社会事务进校园进行统筹合并并贯彻执行。

5. 补充说明:国家有关部委联合教育部进行部署安排的,学校要结合自身教育教学需求,自主选择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活动,不纳入管理范围,但需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三、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审批报备程序

1.常规性社会事务。按照归口管理原则,每年11月底前,相关部门将符合社会事务进校园条件的事项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审,重点审核其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提出审核意见,报同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将相关事项列入白名单,原则上于次年2月份面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特殊紧急事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重大部署,对于确需进入中小学开展的临时工作任务,须将事项开展依据、活动内容、开展形式、实施范围、时间和场地、考核评价等内容及时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审核备案。

3.白名单过程管理。对列入白名单的事项,牵头实施部门应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包括:事项内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时间地点、开展形式、验收方式、条件保障等。在活动开始前1个月,牵头实施部门应将工作方案报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严控活动范围和时长。

渭南市华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26日

图文来源丨华州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