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一期(262)

民国第二交警总局副局长,国军少将—陈志达

陈志达(1895-1968),别号达夫,浙江奉化人。蒋介石前妻毛福美的外甥。本县柏坑镇高等小学、浙江省立第四师范学校毕业,与蒋孝先,张纪云是师范学校同学。后曾任剡源高等小学校教员二年。1924年5月入黄埔军校第一期第二队学习。

毕业后任军校教导第一团见习、排长,参加第一次东征作战时负重伤。伤愈后历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宪兵营排、连长、少校参谋,第二师第五团(团长蒋鼎文)二营营长,1926年7月随军参加北伐战争。

1927年6月,任国民革命军补充第五团团长,驻宁波。

1928年8月部队编遣缩编,任第九师(师长蒋鼎文)补充团团附,同年11月,由蒋介石亲自任命陈志达为第九师(师长蒋鼎文)政训处主任,1929年任第九师特别党部执行委员。

1929年12月,奉派先后留学日本警政学校和德国警察学校,曾任中国驻德国使馆陆军中校武官。

1932年回国,投奔蒋鼎文任第二军(军长蒋鼎文)参议。

1933年1月,在武汉成立长江水警总局,蒋鼎文兼任局长,统管川鄂赣皖苏湘浙七省水上防务,水警总局职员多由第二军军部兼任,陈志达担任了长江水警总局督察员,同年3月奉派到南通点验改编护渔队为长江水警游巡队。4月赴沪考察江浙水上警政之设施。同年6月,长江水警总局奉令撤销。

1933年10月,蒋介石委任蒋鼎文为赣粤闽湘鄂五省剿匪北路前敌总指挥,指挥进攻江西中央苏区,陈志达随蒋鼎文任总指挥部高级参谋

同年11月,爆发了反蒋的福建事变,蒋介石调集中央军平定福建事变,分别由卫立煌、张治中、蒋鼎文指挥,陈志达随蒋鼎文入闽。

1934年4月,蒋鼎文委派陈志达在福建龙岩筹备封锁督察处,意在加强对苏区的封锁。同年7月,长汀上杭封锁督察处正式成立,陈志达任处长。同年12月,红军战略转移后,该处被裁撤,福建设立驻闽绥靖公署,蒋鼎文任主任。

1935年1月,蒋鼎文委任陈志达为闽西各县特派编遣专员,负责收编处置闽西红军余部。同年2月,绥署令参谋处组点验委员会,陈志达任委员,3月,在漳州设立“收编民军联合办事处”,着手收编福建民军。

同年5月,出任福建省龙溪县县长,龙溪县新生活运动促进会主任干事兼常务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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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历任交通部宁海线警备副司令,交通部警务专员,第十集团军副总司令部少将高参,暂编第九军(军长冯圣法,黄埔一期)少将高参等职。

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上海淞沪警备司令部少将高参。

1946年,任交通部东北铁路警察总局(局长冯圣法)副局长,1948年,交警总局改称第一交警总局,东北铁路警察总局改称第二交警总局,任第二交警总局(局长冯圣法)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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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赴台,1950年任台湾"国防部"少将参议,1957年任"招商局"顾问。1968年6月在台北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