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社会性工程,乌拉特中旗妇联在推进反家暴过程中一直孜孜以求,联动公安、检察院、法院、民政、教育等部门,努力探索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的地方经验,在社会大众中树立“家暴不是家务事”的观念,切实有效保护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一个月前,乌拉特中旗妇联维权热线12388接到一起家暴案件,我联当天便协同政法委协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教育局、学校、社区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并请求旗人民法院协助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会后我联多次到当事人家中调解矛盾,给予关怀。

经全面调查,了解到张某与刘某结婚已有26年,因家庭矛盾,刘某多次殴打张某,刘某的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影响到张某的人身安全,旗人民法院当即作出人身保护《民事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及我联、当事人居住辖区社区和派出所,协调有关机关做好联合监督执行,合力让“保护令”成为“安全盾”,确保张某的人身安全不再受到危害。

在送达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书时,承办法官、我联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均对刘某进行批评教育和释法明理,向其详细阐述了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讲解反家庭暴力相关法律知识,告知夫妻间应加强沟通和交流,冷静处理家庭矛盾。

收到人身保护令那一刻,刘某声泪俱下,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请求张某的原谅,希望婚姻能够继续。无奈,张某已经心灰意冷,经过法官的几番调解工作,双方选择了调解离婚。

近年来,乌拉特中旗妇联充分发挥“引领、联系、服务”作用,有效发挥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动效应,建立联合反家暴联调工作机制,共同开展反家暴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严格落实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积极联动巾帼志愿者队伍做好维权、矛盾化解工作,形成维权工作矩阵,为维护妇女儿童织密了工作网。

监制:张 峻

审核:贾小彦

供稿:常思宇

编辑:李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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