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我镇城镇管理水平,维持干净整洁、畅通有序的镇区环境,缓解我镇街道管理压力,解决临时摊贩(流动商贩)占用道路经营的问题,为其提供方便的销售平台。经研究,决定在安福新区规范设置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临时摊点(太平镇辖区村民群众自产的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到此摆卖一律免收摊位费及管理费),此举旨在维护镇区秩序,保障居民群众日常采购需求。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临时摊点范围

太平镇东风小区旁(安福新区文体预留用地)

二、临时摆摊点运行时间

自2024年10月1日起

三、经营要求

1.从临时摆摊区运行之日起,太平镇安副新区规划区内城市道路、人行道、巷道、文化广场等区域内,严禁占用公共资源私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2.进入临时摆摊区经营,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在规定区域内文明、有序、诚信交易。

3.所有车辆一律按规范停放在停车区、停车场、停车位,不得在临时摆摊区及周边道路乱停乱放,不得影响交通秩序和行人通行,不得妨碍公共安全。

4.所有经营者自备垃圾收集容器,摆卖结束后自觉将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点,严禁随意投放,不得污染环境卫生,不得扰民,不得损坏摆摊区内的基础设施,不得私搭乱建,不得以任何形式乱占摊位,自觉维护各自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5.如遇文体项目建设、公共安全和城镇管理需要,需拆除、取缔临时摆摊区,所有经营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

特此通告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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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新区临时摆摊点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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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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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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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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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厕所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图文:黄鉴鹏

编辑:唐钰茗

审核:欧定文

出品:中共藤县太平镇委员会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原标题: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安福新区临时摊点的通告

编辑:太平微资讯;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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