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关乎民生的大事。近年来,我国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法分子逾越底线,向公众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

西布曲明是一种非苯丙胺类食欲抑制剂,长期服用会出现口干、心律升高,严重可致人中风或死亡。我国早已于2010年宣布停止国内生产、销售、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产品。2022年12月至2023年9月间,王某通过微信向其上家周某购买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天使减肥胶囊产品,后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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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上午,我院审理了王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并邀请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王某销售含有“西布曲名”减肥药的行为危及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承担了相应刑事责任外,还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责任。

今年以来,我院审理了多起销售含有“西布曲名”减肥产品的案件,该类减肥产品多以减肥胶囊、减肥咖啡的形态出现,犯罪分子通过朋友圈、抖音、咸鱼等平台向不特定的公众销售,消费者吃完上述减肥产品后出现了口渴、心慌、失眠、眩晕、呕吐等不良反应,相关犯罪分子均已因其不法行为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官后语

我国相关法律规范将减肥产品纳入保健食品行列,犯罪分子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减肥产品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亦危害了不特定公众的生命健康权。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广大减肥人士要科学减肥,切莫相信减肥产品广告的一面之词,更要警惕“微商”等社交软件上的“三无产品”,在购买减肥药时,应到医院或者正规的药店购买,不要轻易相信减肥广告。

撰稿 | 沈 星

编辑 | 陈 璐

校对 | 王 萌

审核 | 吴宝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