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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甘肃省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省总河长11号令)、《关于加快推进山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甘水河湖发〔2024〕342号)要求,现将划定的安定区丁家峡管理范围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标准

甘肃省地方标准《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T446—2019)、《甘肃省省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技术方案》(甘水河湖发〔2019〕156 号)执行。

根据以上划界标准,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护堤地宽度从堤脚计起,根据工程级别,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情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

无堤防的河道,有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两岸规划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护堤地宽度计算同有堤防河道;无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二、划定范围

本次划界范围丁家峡河源位于内官营镇锦花村区域,河口位于内官营镇锦屏村区域。丁家峡自西南向东北沿途流经锦花村、边家村、林川村等村庄后,于内官营镇锦屏村汇入阳阴沟。划定安定区境内丁家峡河道长度为 7.28km。

三、相关要求

依法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河道,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为与后期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生态红线划定、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划定方案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做适当调整。

来源:安定水务

编 辑整理:掌上定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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