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份,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外出办案时听到群众反映一高端小区新电梯有摇摆、抖动、到期未检测等安全隐患,柞水县检察院立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该小区电梯存在的轨道偏斜、安装不规范等问题展开了调查。为督促行政机关彻底整改电梯存在的安全问题,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全县酒店、商场、小区等地200余部电梯进行了“地毯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了电梯检测不及时、安全标识不全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当地群众切身利益之举,在当地传为佳话,群众纷纷点赞支持。
近年以来,柞水县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通过对行政机关和相关单位等主体的监督,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针对企业违法排污、破坏自然资源等行为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改善,为牢记嘱托“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贡献力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21件,督促相关单位补交耕地占用税140万元,督促补植复绿8亩,清理生活垃圾2吨,建筑垃圾30余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5公里。开展食品安全类调查检查活动30余人次,制发检察建议5份,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存在问题9个。
内部协作配合与外部单位联动开展检察工作是柞水县检察院工作创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内部,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涉及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刑事案件时,发现可能存在公益诉讼线索的,及时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实现刑事打击与公益保护的有机统一。在外部,县检察院与环保局、市监局、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案件线索移送。今年以来,公益诉讼部门共接到刑事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10余起,成功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起,起诉法院判处当事人缴纳生态补偿金3万余元。与相关部门建立各类工作机制5个,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相关行政工作无缝对接。
同时,柞水县检察院还注重专业力量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充分运用最高检“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招募志愿者20名,引导志愿者提报各类公益案件线索37条,设立举报电话,通过专业力量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汇聚起了强大的社会力量。特别是柞水县检察院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无人机等新技术手段,提高公益诉讼的办案效率和精准度。利用大数据分析筛选公益诉讼线索,借助无人机进行现场勘查,为案件办理提供有力支持。目前已经运用大数据模型5个,搜集各类数据2万余条,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12个,推动公益诉讼办案机制的完善工作,为实现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通讯员 汪安平)
责任编辑:刘小瑜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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