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长山县里有一个孙志刚的货郎,在他年仅十岁时,父亲外出去卖货遇到大雨路滑,回家的路上不幸跌落山崖,从此就阴阳两相隔。

父亲走后,母亲因思念亡夫每日郁郁寡欢,一年后便追随父亲而去。为了养活自己,他挑上了父亲的扁担,从此走街串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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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由于他年龄尚小,很多偏僻的小镇不敢前往,但往往这些小镇里才会货物稀缺。

所以他平日里赚得那点钱也只够日常开销,想攒点下来娶个媳妇简直就是个奢望。

时光飞逝,转眼孙志刚就已经二十岁了,这些年由于年龄大了些,他也经常出入那些偏远的小镇,因此,身边也稍微有了点积蓄。但是离娶妻还远远不够。

这天傍晚,他刚回家不久,就听到李媒婆的声音由远及近:“志刚,志刚,天大的喜事呀!”

待她走近后孙志刚问道:“何来的喜事?”李媒婆说:“城南的王娇娘托我来说亲,她看上了你,不在乎你家贫,愿意嫁给你为妻。”

孙志刚一听到是王姣娘,这眉头就紧皱起来,这王姣娘在城里名声不大好,听说到处和别人勾三搭四的。

王媒婆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接着就说道:“她不嫌弃你家贫,是真心和你过日子的,你看看自己住的是什么房子,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

也只有她会嫁给你,再说了,如果之后她不守妇道,你大可以把她给休了,你说是不是?“

孙志刚看看自己摇摇欲坠的茅草屋,确实也是,这样的条件有哪个姑娘愿意嫁给自己。

就像李媒婆说的那样,王姣娘不守妇道的话,大可以一纸休书把她给休了。就这样,孙志刚在李媒婆的介绍下娶了王娇娘为妻。

成婚后的王娇娘也没像别人口中所说的那样朝三暮四,而是每天把家里家外操持得井井有条,孙志刚很满意,觉得自己是捡到宝了,所以对王娇娘就越来越好。

一年后,他们有了儿子孙书浩。有了孩子后,孙志刚的干劲就更足了,每天起早贪黑的走街闯巷,慢慢的,他们重新修了房子,家里有了些积蓄。

五年过后,孙志刚赚了足够的钱在街上买了店面,从此告别了货郎的生活。

转眼之间,孙书浩就已经十六岁了,他每天跟在父亲身边,学着父亲做生意。孙志刚见儿子天生聪敏,一学就会,便感到很欣慰,准备过些年就把手上的生意交给他打理。

这俗话说,成家立业就得先成家再立业,于是,在孙志刚的安排下,孙书浩娶了同城的毛氏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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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可有时候真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来。这天一大早,孙志刚父子俩起床后就出发去了邻城进货,可太阳都落山了还未回来。

就在王娇娘和毛氏提心吊胆之时,店里的掌柜杜老三匆匆跑到家里。杜老三大声喊道:“夫人,不好了,老爷和少爷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一匹野狼.

马儿受惊后拉着车到处乱跑,最后坠入了悬崖,老爷和少爷都没了。”家里一下子就失去了两个男人,王娇娘和毛氏顿时哭天喊地。

伤心过后,毛氏撑起了这个家,强忍着悲痛办完了丧事,之后每天都去看店,这是公公和相公的心血,她一定要将它坚守下去。

这天夜里毛氏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她不明白公公和相公走的那条路怎么会出现野狼,这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如今虽然办了丧事,但尸体都还没找到,在她心里始终不相信他们会死了。

正想得出神时,突然听到外面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她马上从床上起来走到窗边一看,只见一男子轻车熟路地进了婆婆王娇娘的房间。

为了弄清事情,她蹑手蹑脚地走到王娇娘窗户底下,房间传出来的对话声她听得一清二楚。

男子说到:“几日不见,真是想死我了,以前那孙志刚在世我总是每天偷偷摸摸,现在终于可以正大光明了。”

接着王娇娘说道:“看你那猴急样。”不一会儿里面便传出来了男欢女爱之声。

毛氏知道这事后就觉得他们之间应该不简单,或许公公他们的死和这两人脱不了干系。于是,就叫人暗中跟踪着婆婆王娇娘。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奸夫终于是给查了出来。他名叫郭大伟,家住城西,家中只有他一人,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

大概五年前就和王娇娘勾搭在一起,王娇娘每个月都会给他足够生活的银两,以前他们俩还偷偷摸摸,现在孙志刚一死,他们就有恃无恐了。

至于公公和相公的死与他们有没有关系还没确定。但毛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他们两人一定是做了伤天害理之事的。

这天夜里,夜深人静之后郭大伟又来到了王娇娘的房间,毛氏又偷偷的躲到了窗户底下。郭大伟说道:“娇娘,你还要我等到何时这孙家财产和你才会彻底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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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娇娘说道:“现在是毛氏当家,我暂时也没办法,你再多等等,让我想一个万全之策。”这时,屋顶上刚好有只猫叫唤,毛氏担心自己被发现,匆匆回了屋。

第二天一大早,毛氏起床后刚准备去店里,衙门的人就到家中将她带走。到了衙门后。

县令问毛氏:“民女毛氏,你婆婆告你与他人通奸,不守妇道,要求本官将你浸猪笼。”毛氏一听觉得荒唐至极。便问道:“请问大人,我婆婆告我与何人通奸?”

县令说道:“你婆婆王娇娘告你与郭大伟通奸。”毛氏一听,只觉得这两人简直可以用卑鄙无耻来形容也不为过。此时她更加确定公公与丈夫的死与他们脱不了干系。

于是她将自己叫人调查的结果和自己听到看到的都告诉了县令,县令顿时心生一计。命人将郭大伟带了上来。

郭大伟带到后,县令命人将砖头、石块、刀子送至大堂,然后说道:“现在奸夫已定,你们婆媳俩都说淫妇不是自己。

我知道你们家本是清白之家,不过是被坏人一时诱骗罢了,罪责全在这奸夫身上,大堂上有这些工具,你们去把这奸夫给杀了,罪责由我来担。”

于是,婆媳俩一同起身,捡起石子往郭大伟身上砸。毛氏本来就觉得相公的死和郭大伟有关。

再加上王娇娘和他居然这样陷害自己,已经对郭大伟是恨之入骨了,于是搬起最大的石头朝郭大伟狠狠地砸过去,恨不得立刻砸死他。

而婆婆王娇娘则捡些小石子朝郭大伟的腿上和脚上扔去。接着县令又让她们拿小刀去刺郭大伟。

毛氏起身拿起刀就朝郭大伟用力刺去,生怕他不会死似的,而王娇娘则迟迟不肯下手。见状,县令开口说道:“我已经知道谁是淫妇了。”

这关键时刻,外面却传了鸣冤击鼓声。县令大声说道:“衙役,速去将那鸣冤击鼓之人带上来。”

片刻之后,衙役就将这击鼓二人带到了大堂之上。这两人一老一小,都是逢头垢面,衣服破烂不堪,脚上鞋子都没穿,已经有了好多伤口。

即使这样,毛氏一眼就看出来,那是自己的相公和公公,她顿时热泪盈眶。

县令看着两人问道:“来者何人?有何冤屈要伸?”老者回答:“小人孙志刚,今日要状告妻子王娇娘不守妇道,与人私通并谋害亲夫亲儿。”听到此话的王娇娘和郭大伟顿时面面相觑。

县令接着说道:“今天真是巧了,王娇娘也正好在这大堂之上。孙志刚,你把事情说来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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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刚说道:“三个月前我和儿子孙书浩去进货,回来的路上突然出现一匹野狼,马儿受惊后慌不择路冲向了悬崖。

幸亏我们命不该绝,被崖上的树枝挡住了,才捡回了一条命。之后我们一路步行往家走,饿了就吃野果,累了就在树下休息。

这一路走来我们都没遇到过什么野兽,心里就纳闷这常走的大道上为何会出现野狼,这其中一定有小人使诈,所以就决定暗中调查。

其实,我们一个月前就已经回到了城里,为了查明真相,我们没直接回家,而是化身为乞丐。时至今日,我们已将事情调查清楚。

淫妇王姣娘五年前就与郭大伟勾搭在一起,后面这郭大伟不满足王娇娘每月给她的银两,于是,与王姣娘一合计,俩人决定除去我们父子。

所以就将一只受伤野狼放在我们回家的必经之路,目的就是让野狼攻击马匹,让我们墜崖而亡,只要我们一死,他们就可以将家产占为已有,毛氏一弱女子他们自然不放在心上。

可谁知我们死后,毛氏为了撑起这个家接管了店铺,她每天辛苦看店,却浑然不知自己成了他们的眼中钉。

为此他们俩就设此一计将毛氏除掉,只要毛氏被浸猪笼,郭大伟就会想办法逃掉,之后王娇娘就会变卖家产去与郭大伟会合。可人算不如天算,王娇娘不知道我们竟然还活着。”

话音刚落,孙志刚就转过头去恶狠狠地看着王娇娘。此时的王娇娘慌了,声泪俱下连忙对孙志刚说:“相公,你要相信我,一切都是郭大伟所为,与我无关呀!”

孙志刚已经不想再听她任何的解释,觉得面前的女人不止朝三暮四,还是个蛇蝎心肠,为了奸夫居然连自己亲儿子都要加害。

如果再不将她绳之以法,以后这个家还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接着用嘴啐了一口便不再看她。

事情终于是水落石出,县令宣布:“淫妇王娇娘不守妇道,谋害亲夫及儿子,罪不可赦,马上进猪笼。郭大伟谋财害命,斩立决。”

自此,孙志刚带着儿子孙书浩和儿媳毛氏一起过日子,几年过后,毛氏为孙家生下两男一女,孙志刚过着儿孙绕膝的幸福生活,终身都没再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