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1月18日,日本公使日置益,以违反外交常规,不经外交部而直接觐见袁世凯的方式,面呈了旨在不仅巩固自甲午战争、日俄战争以来取得既成侵略特权与势力范围,而且有独吞中国,变中国为其殖民地,欲灭亡中华民国的“二十一条”。

内容共为5号,涉及21条款,第一号关于山东省4款,第二号关于日本在南满、东蒙权益7款,第三号关于汉冶萍公司2款,第四号关于“切实保全中国领土”1款,第五号关于“日本愿望”7款。

关于直接涉及与中国主权与国家切身利益和国家安全的条款如下:中国政府承认日本享有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力;承认日本在南满、东蒙享有优越地位,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铁路期限展延至99年;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中国沿海港湾及岛屿不得租借或割让给其他国家;中国中央政府需聘用日本人为政治、财政、军事等顾问,允许日本所有在中国内地所设医院、寺院、学校等拥有土地所有权;中日合办警政与军械厂。

为了致使袁世凯接受“二十一条”侵略野心的实现,日本首相大隗重信早在1914年11月时就主持内阁会议,讨论通过了对华“二十一条”及《对华交涉训令案》,并获大正天皇密准,且日本外相加藤高明在欲派遣驻华公使日置意时,面授可采取“引诱、威压”并举的方式对华交涉。

所以在洞见袁世凯作为民国大总统愈巩固自身统治,欲有帝制倾向时,日置意一方面以帝制相助、诱惑拉拢为主,一方面以煽动宗社党、支持革命党和国内反袁政治势力相胁迫。

“如果接受此种要求,日本政府从此对袁总统亦能遇事相助”“敝国向一万世一系为宗旨,中国如欲改国体为复辟,则敝国必赞成”;“交涉至最后,日本政府已下达动员令,宣布关东戒严,山东、奉天日军已为作战之准备”、“限48小时内完全应允,否则‘将执认为必要之手段’”等。

此时,梁启超本以辞去职位,避居北京埋头著书先后撰写《欧洲战役史论》、《欧战蠡测》,详细地分析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欧洲起源的原因、经过与外交纷争,并鉴于此阶段信奉社会进化论为核心的国家主义思想,预测德国必胜的结论。

但当获悉“二十一条”的交涉的具体内容时,梁启超随即决定唤醒国民的爱国主义精神,以强大的舆论为外交主权斗争的武器,一方面揭露与谴责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本质,一方面表达对中日交涉过程一再妥协、无能屈辱外交政策的愤懑与抗议。

毅然通过《京报》、《国民报》和《亚细亚报》等报刊,连续发表了《中日最近交涉评议》、《中日时局与鄙人之言论》、《解决悬案耶新要求耶》、《外交轨道外之外交》、《交涉乎命令乎》、《中国地位之动摇与外交当局之责任》、《再警告外交当局》、《示威耶挑战耶》等八篇文章。

首先,梁启超揭露与谴责了日本军国主义关于“维持东亚全局之和平、维护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的侵略主义旗帜,以“一战”时显著明晰的战时国际关系格局分析日本,借“一战”之名,行侵略之实的外交谎言。

此时“美无意扰乱和平、德则在东方战斗力已尽,虽欲扰乱而无能为役也,英、俄、法则方与日本同袍泽者也,故在欧战期间内,但使日本不扰乱此和平,且不许人扰乱此和平,则谁得而扰乱之者?”,有力地驳斥与揭露了日本假途灭虢的虎狼之心,澄清与指明了真正破坏东亚和平,意欲趁火打劫的罪魁祸首“攫取优越之权,使彼等他日立于不能竞争之地位,乘我内乱初平,外援正绝,而因以谋蹙我于死地”。

其次,梁启超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传统民族史实,对日本欲借“一战”缝隙,吞并中国,变为其独占殖民地的狂妄野心,义正严词地予以警告与揭露。指出中国人民自古以来素有爱国与反侵略的悠久文化传统,任何企图灭亡与吞并中国的国家,必将为中国人民掀起的巨大爱国浪潮与反侵略的光辉行动所粉碎,“必为玉碎,而无复丝毫瓦全之希冀,自无论矣”。

并以史论证,日本试图灭亡中国,是日本国力与财力决不可企及的,也是日本狼子野心,自取灭亡的必然归宿。首先,以侵吞台湾为例,“试回想日本勘定台湾,其所耗血汗几许?

若勘定中国全国,则所耗日本兵力财力必二三十倍于台湾,此事之至易见者也?”;再进一步以近世史为证,言明“博观世界历史,彼强国之缘拓土太广统治难周而反致自身灭亡者不知几何姓矣”;最终警戒“苟有国焉试以兵力亡我,则数十年后其国必反以自取灭亡,此吾所感断言耳”等言论,清新客观地预言了古今侵略主义,自取灭亡的历史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