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来临,大家有没有出去旅游啊?

为了让大家旅游中多一分舒心,少一分烦恼,贵州高院在国庆期间推出“贵法说旅游”专栏,说说旅游中的典型案例。

PART1

案例

【案件简介】

2024年8月,外地游客李某与王某在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游览过程中,因人流量较大,非常拥挤,李某不小心将王某某手中的拍照的手机碰摔在地上打碎了,王某某便要求李某赔偿其手机。李某称是由于别人撞到自己,自己没有站稳所导致的碰撞,自己不是故意的,而且相机也是因为王某某自己没有拿稳,不能把全部的责任都推到自己的身上。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终因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闹到黄果树景区派出所。

【化解情况】

黄果树景区派出所与黄果树环境保护法庭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黄果树景区派出所在调解过程中发现,有些专业问题需要法庭参与,于是便电话联系黄果树环境保护法庭。黄果树环境保护法庭接到电话后,法庭负责人立即带领法庭干警前往,与景区派出所干警联动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黄果树环境保护法庭充分利用自身调解优势,耐心地对当事人进行释法疏导。于法而言,无论基于过失或者故意,因自身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损失均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于理而言,双方均外出旅游,发生本次事故纯属意外,如果不能和解进而形成诉讼,势必会浪费双方较大的精力和时间,加之手机受损并不严重,更换屏幕即可,双方不必因此事影响心情和旅游体验。最终,在黄果树环境保护法庭和景区派出所的共同努力下,李某和王某终于达成和解,由李某补偿王某修复手机屏幕所造成的损失,结合市场价等因素,李某向王某支付补偿费300元。游客王某和李某对法庭和派出所合力解纷的态度、速度及温度均表示满意。

【法官寄语】

旅游纠纷中涉及侵犯财产损失的案件,由于当事人身份均为外地人或者一方是外地人,如果争议不大,可通过多元共治,合力解纷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游客在旅游目的地逗留时间不长,而诉讼解决纠纷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一旦发生争议,属地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是对游客最好的守护,不仅快捷解决了游客烦心事,同时节约了游客大量时间、精力。当然,这也是助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来源:安顺中院

审核:赵映 金晶

编辑:杨勇 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