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骇人听闻!”2018年安徽蚌埠,一女子在家庭纠纷中重伤入院后,竟被医院ICU主任诱骗家属签署虚假器官捐献表格,随后,女子的器官在未经合法程序的情况下,被摘除售卖!
53岁的蚌埠怀远女子李萍重伤入院,家属被告知其脑死亡后放弃治疗,并在一份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了名。
被宣布临床死亡后,肝肾器官被摘除,家属获得20万“补助金”,但她的儿子石祥林却发现“捐献”有点蹊跷。
2018年2月10日晚上,被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大儿子打成重伤的李萍,被送进了怀远县人民医院的重症医学科(ICU)。病历资料记载,李萍入院后的第5日,2月15日凌晨,她已处于脑死亡状态,自主呼吸消失,生命垂危。
“告知家属随时有心跳骤停可能,患者家属表示理解,要求放弃治疗。”医师杨素勋在病历中记录。
杨素勋是怀远县人民医院ICU主任。他在李萍的“死亡记录”中写着:凌晨5点,李萍心跳停止,“宣布临床死亡,开始行器官捐献”。
此后,李萍的肝脏和肾脏被摘取。
警方作出的尸检鉴定书还记载了李萍“捐献器官获取见证记录”,上面显示,器官获取5天后的2018年2月20日,北京一家医院在移植手术前对李萍的肝脏进行了病理检查;2018年2月24日,天津一家医院对李萍的双侧肾脏,也进行了移植前的病理检查。
在器官摘取的前一天,李萍的丈夫和女儿在一张“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了名。但这张登记表后来引起了石祥林的怀疑。
李萍丈夫和女儿签名的《中国人体器官登记表》,上面的登记单位和编号均是空白,也未盖印章。
非正规器官捐献,是医生的个人行为。
母亲死亡时,被兄弟打伤的石祥林还躺在医院病床上。
石祥林称他出院后知道母亲的肝肾“捐献”出去了,20万元“国家补助”转到了堂兄的账户,母亲捐献器官的事是杨素勋经办的。
于是,石祥林向杨素勋询问母亲器官捐献的手续资料。
杨素勋通过微信向石祥林发了4张照片——有2张是石祥林父亲、妹妹在医院签字的照片,另一张是转账记录,还有一张是“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登记表上有石祥林父亲、妹妹的签字和手印,落款时间是2018年2月14日——李萍肝肾被摘取的前一天。
不过,这张“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登记单位”和“编号”一栏都未填写,“印章”处也是空白。
石祥林觉得母亲的器官捐献“有问题”连忙报警。
8月13日,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2019年5月,怀远县公安局将此案6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逮捕,“我们以涉嫌侮辱尸体罪,对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被捕嫌疑人中包括杨素勋。
记者从怀远县公安局和石祥林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此案6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医护人员,除杨素勋外的另外5人,来自南京的医院。
对于此案的定性问题,怀远县公安局政工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案件的结论仍有待进一步调查。据其介绍,此案由蚌埠市、怀远县两级公安联合侦办,将严格按程序办理。
2018年,湖南审理过一起类似案件。
湘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办案民警王鑫介绍,江苏淮安人黄兴(化名)身患尿毒症,2012年在南京某医院检查期间结识了自称有肾源的“李哥”李闯(化名)。
2017年5月底,黄兴打电话给李闯,李闯答复换肾费用为50万元。然后,李闯转手给薛正东(化名),商定换肾费用40万元。薛正东又打电话给冯远传(化名),由冯远传负责联系手术医生和提供肾源,商定手术医生费用18万元包干,供体中介费1.5万元,供体卖肾费4万元。
“接活儿”后,冯远传打电话给李放(化名),由李放负责组织手术医生,并商定手术医生包干费11万元。
冯远传再通过器官移植QQ群联系到供体中介,由中介将供体张一凡(化名)“发货”到长沙的薛正东处,薛正东将供体“圈养”在湘雅三医院对面一家小旅馆里。
随后,李放通过一些网络社交软件,联系到手术主刀医生,再通过中介小周联系到麻醉师和手术助手,并商定主刀医生手术费6万元,麻醉师和手术助手的费用共计3万元。
在此过程中,“二传手”薛正东独自驾车至湘潭寻找手术场地,发现湘潭市岳塘区“华侨中医医院”处于停业状态,且比较隐蔽,符合做地下肾脏移植手术的条件。
随即,薛正东找到医院的临时负责人,约定租用三楼手术室,租赁费为3万元。
此后,因肾脏移植手术失败,黄兴向薛正东索赔40万元,薛正东等人退付近20万元后就开始逃避支付余款。黄兴在索赔未果的情况下,便向湘潭市市长热线举报。由此,这条隐蔽的换肾产业链才得以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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