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点脸行吗?”贵州,女子新买的苹果手机丢了,她通过定位找到捡手机的大妈,女子让大妈还手机,给她1000元酬谢,没想到大妈却开口要5000,女子气的报警,起诉,民警法院上门都没用。大妈叫嚣:我不偷不抢,手机是我捡来的,凭啥要还?然后她又谎称,手机被她孙子玩丢了,法院的判决意想不到。

​​25岁的李梅(化名)是一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白领,为了犒劳自己半年来的辛勤付出,她用攒了很久的工资买了一部最新款的苹果手机,然而快乐往往是短暂的,就在李梅沉浸在拥有新手机的喜悦中时,意外发生了。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李梅约上几个好友去郊游,在景区的一处观景台上,她掏出手机准备和朋友们合影留念,就在这时,一阵微风吹来,李梅一个不小心,手机从她手中滑落,掉进了旁边的草丛中。

​​"我的手机!"李梅惊呼一声,立即和朋友们一起在草丛中寻找,然而草丛茂密,他们找了将近半小时,却始终没有找到手机的踪影。

​​心急如焚的李梅突然想起手机上安装的定位软件,她借用朋友的手机登录自己的账号,很快就锁定了手机的位置——距离他们现在的位置大约两公里远的一个小区内。

"太好了,手机应该是被人捡到了。"李梅松了一口气,立即和朋友们赶往那个小区。

​​通过定位,他们来到了一栋居民楼前,李梅按响了定位显示的那户人家的门铃,开门的是一位60岁左右的大妈,她穿着朴素的家居服,头发略显凌乱,脸上带着警惕的神色。

​​"请问,您是不是在景区捡到了一部苹果手机?"李梅礼貌地询问道。

​​大妈的表情明显变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没有啊,你们找错人了吧?"

​​李梅解释道:"我的手机丢了,通过定位找到了这里,您能不能让我进去找一下?如果真的是您捡到的,我愿意支付1000元作为酬谢。"

​​听到"1000元",大妈的眼睛亮了一下,她犹豫了片刻,终于承认道:"哦,是有这么回事。我今天去景区玩,在草丛里看到一部手机,就顺手捡了回来。"

​​李梅松了一口气,以为事情就要这样顺利解决了,然而接下来大妈的话却让她大吃一惊。

​​大妈说:"不过呢,这可是最新款的苹果手机啊,值不少钱吧?你要是想拿回去,得给我5000块。"

​​李梅惊讶地说:"大妈,您这是什么意思?那是我的手机啊,您只是捡到了而已,凭什么要我给您5000元?"

​​大妈理直气壮地说:"我辛辛苦苦捡到的,凭什么白白还给你?再说了,要不是我捡到,你这手机早就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5000块已经很便宜了!"

​​李梅被大妈的无理取闹气得说不出话来。她深吸一口气,努力保持冷静:"大妈,我们讲道理好吗?捡到别人的东西就应该归还,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我愿意给您1000元酬谢已经很感谢您了,您怎么能狮子大开口要5000呢?"

​​大妈却不为所动,反而变本加厉地说:"你爱给不给,不给就别想拿回手机!我捡到的就是我的,你能把我怎么样?"

​​眼看协商无果,李梅只好报警求助,很快两名民警赶到了现场。

​​民警耐心地向大妈解释道:"大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捡到他人遗失物应当及时返还权利人。您现在知道手机的主人是谁了,就应该归还给她。"

​​然而,大妈却蛮不讲理地说:"什么法不法的,我又没偷没抢,凭什么要我还?这手机是我捡的,就是我的!"

​​面对如此蛮横无理的大妈,民警也感到十分头疼,他们再三劝说,大妈却始终不为所动,无奈之下,民警只能建议李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就这样,李梅不得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法院的调解同样没有取得成效,大妈在法官面前依然态度嚣张,甚至还编造谎言说手机已经被她孙子不小心弄丢了。

​​"我孙子喜欢玩手机,前几天玩着玩着就不见了,你们要找就去垃圾堆里找吧!"大妈振振有词地说。

​​这番说辞显然是在敷衍搪塞,李梅愤怒地说:"大妈,您怎么能这样呢?您知道这是在法院吗?您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了!"

​​大妈却不以为然:"我一个老太太,你们能把我怎么样?坐牢啊?"

​​法官严肃地警告大妈:"请注意您的言行,故意隐匿他人遗失物是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

​​然而,大妈依然我行我素,丝毫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眼看调解无望,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李梅提供了手机购买发票、定位记录等证据,证明手机确实是她的财产,而大妈则始终坚持手机是她合法拾得,拒不归还。

​​经过详细审理,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认定大妈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其向李梅赔偿8500元,这个金额包括了手机的价值以及李梅因此事产生的各项损失。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即便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大妈仍然拒不执行。她叫嚣道:"我不服!凭什么要我赔钱?我活了大半辈子,还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事!"

​​面对大妈的顽固态度,法院不得不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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