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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赫山区法院走进兰洲学校

开展法治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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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兰溪人民法庭走进该区兰溪镇兰洲学校开展法治讲座,法院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同学们对校园欺凌say“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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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知道我们是做什么工作的吗?”兰溪法庭法官助理刘郁芳从简单的自我介绍开始,向同学们介绍了法院及法官的工作。“那同学们以后想做什么工作?应该没有人想成为一名违法犯罪分子”。校园欺凌可以是挥起的拳头、可以是侮辱的言语、也可以是排斥的态度,但所有欺凌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点——它是罪恶的萌芽,待它在学校生根发芽、肆意膨胀,最终会将危害学校和他人,所以每一个人都要学会勇敢地对校园欺凌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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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少数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缺乏对他人的尊重和对生命的敬畏,最终自食恶果。她通过向同学们讲解真实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警,强调了校园欺凌的严肃性与严重性。但除了不做施暴者,也不能做旁观者,不做校园欺凌的“观众”,不冲动、不沉默、不冷漠,每位学生均应承担起反对校园欺凌的责任。课堂的尾声,同学们踊跃发言,发表自己对校园欺凌的看法,“我们不能欺负同学”“看到同学被欺负要及时报告老师”……

法治宣传可以强化学生的守法意识,防患于未然。同时,可以帮助受欺凌的学生,让他们知晓自我保护和求助的方式,避免受到更严重的伤害。反对校园欺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人民法院一直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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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皮宣文

二审:李鑫航

一审:龚亦芳

供稿:刘郁芳

2024年第189期之一

总第166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