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广西玉林一个上了年纪的人,持刀把一个身穿制服的人按在了地上,鲁智深拳打镇关西的感觉。
据拍摄视频的人称,该城管与老人发生了争执,随后老人出击,把城管直接按倒。
随后老人并没有一时冲动,而是选择了放手,站起来教育了这个城管几句。
据说随后警察到现场进行了处理,因为双方都没有受伤,所以顺利和解。
在法治社会,一个摊位到底合不合理,应该怎么摆放,占地多少,都应该有其依据,如果没有现有的法律,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法律法规。
执法者和被执法的人,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来判断谁对谁错。
很多事情都是如此,不仅仅是摆摊。
比如说现在的人上班,如果老板无缘无故克扣工资或者辞退,那么拿着有用的证据去当地劳动仲裁的部门进行仲裁,不难得到一个相对公平的处理结果。
但如果放在古代,一个长工被拖欠了工资,那么这个长工很难找到一个人,能够帮他从地主那里要到属于自己的工资。
很长时间以来,碰到不公平的情况,我们只能是盼着来一个包青天,帮我们解决问题,还我们一个公道。
很多人在碰到不公平的时候,都会求对方高抬贵手,甚至不惜下跪磕头。
但实际上这种效果是不好的。
人在没有接受文明的教化之前,和其他动物在本质上没有区别,欺软怕硬。
你看动物世界中,豹子好不容易抓到猎物,几个狮子围上来,豹子也只能放弃猎物跑走,不然自己也就会成为猎物。
而狮子往往会毫不费力得到这样的食物。
人同样如此。
不过现代社会毕竟是文明社会,我们还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很多时候我们就会忘记本能。
在面对不公平的时候,磕头是绝对没有用的。因为一个人如果有良知,就不会让对方面临不公平的情况。
而一旦对方让你感受到不公平,要么是对方愚昧完全不了解人性,要么对方就是故意的,大部分时候,都是后者。
故意欺负你,你还求饶,对方只会变本加厉。
在法治上,很多人会有一个误会,就是只要这个事情有人设定了界限,自己违反了,那么自己应该受罚。
比如这条街道规定不许摆东西,你摆了,那么你就是错的。
这种看法对不对?
其实是不对的,因为首先为什么不能摆东西,这个事情由谁规定,怎么执行,本身就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如果这个制定规则的权利属于我,我就会规定凡是看到这篇文章的人都打赏一块钱,否则就是违法要罚款,这很显然是有利于我的法律。
所以比起执行,更重要的是这个规矩到底合不合规矩。
问题在于,一个摆摊的老热,或者其他什么做宵夜的夫妻小店,既没有这份精力,也没有这个能力去质疑这个规定合不合法,你说不让摆摊,到底为什么?我觉得可以摆,应该找谁说理?
对不起,没有一个可以让这些人说理的地方,这些人也说不清这个理。
所以最终的办法有三个,最常见的就是灵活变通,这也是中国人最擅长的,所谓的你来了我就走,你走了我就摆,你抓住我认罚,你抓不住我就赚了。
第二个办法就是求,你一来我就给你说家里有生病的父母,不争气的老公/老婆,上学的弟弟/妹妹,争取能求个同情。
第三个就是站起来,把对方按住,告诉对方,你啥也不是。
这就是这个老人的选择,效果也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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