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发布关于对《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在滨海新区落户限制。《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提出,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新区产业工人、津外整体迁来企事业单位职工、规模型企业职工、促进京津同城化发展的准市民等在“滨城落户。另外,在北京市工作且累计在京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4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在职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滨海新区购置单套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房的,可以申请在合法产权住房落户。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