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阳高县医保局2024年基金使用典型案例曝光

阳高县医保局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阳高县26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以下问题:

(一)13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台账记录不能真实反映医保结算情况问题。

名单如下:阳高县宏泰大药房有限公司、阳高县葆顺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阳高县新和药店有限公司、大同平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必康店、阳高县益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阳高县春天大药房有限公司、阳高县康乃尔大药房有限公司、阳高县民康大药店有限公司、阳高县华康药店有限公司、阳高县康福药店、大同平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民荣店、阳高县安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阳高县圣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按照《大同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二十八条规定,予以中止协议2个月处理,同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二)13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不同程度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处方药销售无处方或处方不规范问题。

名单如下:大同德医堂煜龙嘉苑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同平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高和康店、阳高县泰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阳高县广远药店有限公司、阳高县康乐药店、阳高县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山西德惠生大药房有限公司阳高店、阳高县济仁药店有限公司、阳高县益寿堂药店有限公司、阳高萍萍华佗药房医药有限公司、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阳高宏泰家园店、阳高春林华佗药房医药有限公司、阳高县济康药店有限公司。针对以上问题,县医保局联合县市监督局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求及时整改。

阳高县医保局

2024年10月8日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