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楼市新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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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t

国企收房,用作人才用房

国企收购商品房,以“先租后购”的形式,提供给特定领域的产业人才、从业人员。

一、特定领域:具体分为集成电路、医疗器械、低空经济、算力经济、黄酒产业、现代服务业等6个体系(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二、商品房要求:1.越城区范围内,优先考虑镜湖;2.现房在售或2025年6月份前能交付。

三、租赁价格:租期3-5年,租金按市场价,月租金补贴50%,租期满可续租或回购。

四、购买价格:房价为国企收购价,租期内实缴房租补贴进购房款。

2nd

优化房票政策

一、支持非住宅房票

1.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商铺、厂房等),房票部分给予5%奖励;

2.搬迁截止日起6个月内,使用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非住宅。

二、支持房票转让使用。

1.每户拥有一套住宅的前提下,允许房票转让一次,不限户籍,且房票记载的原兑付期限不变;

2.房票只允许在越城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

3.房企可以用未兑付的房票,抵扣新受让土地款和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

三、提高房票奖励额度。

1.房票3个月内买新房,补助提高至20%;3-6个月内,补助10%;6-12个月内,补助5%;

2.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房票购房者让利,可在现有折扣基础上最高让利5个百分点。

四、鼓励房票,停建安置房。

越城区内(不含滨海),除国家规定必须新建的外,原则上停止新建安置房,鼓励使用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宅。

3rd

官方收房,困难家庭优惠申购

通过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按需回购,着力解决越城区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一、申购对象

1.经区民政部门核定的社会救助住房困难家庭,即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住房困难家庭;

2.自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不含当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越城区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6倍(含)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越城区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134元

3.自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不含当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越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6倍、低于越城区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含)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越城区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596元

4.农村户籍的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即家庭合法房屋人均宅基地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或人均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

5.经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核实为“三属”人员(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若申购者为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二、住房标准

1.城镇户籍:申请家庭在越城区无住房或住房面积小于(含)1—2人家庭48平方米,3人以上家庭人均18平方米的保障标准;

2.农村户籍:申请家庭合法房屋人均宅基地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或人均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

三、购买方式

1.完全申购。

住房困难家庭购房由财政补贴,补贴金额为房屋收购价格的25%,但不得直接抵扣首付款。

2.租购并举。

住房困难家庭通过租购并举方式先行购买的份额不得低于50%,最低首付为其购买份额的15%,其余部分按租赁方式承租,国有企业持有份额可随时增购。国有企业持有份额购买者需按市场评估价的8折承租。

3.交易限定。

申购的住房在完全取得产权前,不得擅自买卖、赠与房屋、设定除购房贷款抵押外的房屋抵押权等行为。取得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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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