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

从判决到建议,法院为小区交通安全“加码”。

小区一场不幸事故

暴露了交通管理隐患

如何让悲剧不再发生

法官以司法建议书为媒介

将关怀与责任延伸至事故之外

推动小区安全管理机制的完善

为公众安全保驾护航

可以说

法院的判决不是故事的结尾

而是故事新的开始

悲剧上演

2023年7月14日,送货员陈某驾驶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前往某小区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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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10时12分许,陈某途经9号楼1单元门前路段时,韩某(时年2周岁)从单元门前跑出并摔倒,被陈某驾驶的三轮车碾压,韩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2023年8月16日,当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陈某驾驶机动车未靠右行驶且在小区内道路未低速行驶,未避让行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韩某系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监护人管理、保护,横过道路时,应当由监护人确认安全后通过,韩某一方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韩某在医院抢救共花费医疗费及救护车费用1213.55元,陈某所驾三轮车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案发后,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向被害人家属赔偿181213.55元。被告人陈某家属向被害人家属赔偿14000元。

2024年1月2日,检察院对陈某提起公诉,1月9日,韩某的父母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针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损失,法院确认金额共计892201.55元。减去保险公司已赔付的181213.55元,陈某还需按照70%的比例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497691.6元,除去已赔偿的14000元,被告人陈某还应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483691.6元。

最终,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陈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陈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韩某的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483691.6元。

陈某不服一审裁判,上诉至晋城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司法建议

然而,法官并没有止步于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在审理过程中,法官深刻认识到这起事故不仅是一起个体的悲剧,更是对小区交通安全管理和设施建设的警醒。为了从根本上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在审理结束后,法院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书,旨在从源头上提升小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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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书针对小区内的交通安全管理问题,提出了多项具体建议,包括在小区单元门口附近道路上设置减速带及提示牌,将单元楼出口处绿化带进行修整降低高度,避免存在视线盲区、完善交通安全标识和标线、加强居民交通安全教育等。

这一建议得到了小区物业的积极回应。

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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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在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并立即展开了行动。他们组织专业团队对小区内的交通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在关键路段增设了减速带和警示标志。同时,物业还加强了小区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居民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提醒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看管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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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增设减速带的同时,小区物业还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小区内交通安全的监管和管理。定期对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并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物业还将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定期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这起悲剧的发生再次提醒我们,儿童在小区内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小区作为居民生活的重要场所,应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管,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家长和监护人也应该加强对孩子的看管和监护,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司法建议的发出与落实,是我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守护民众安全的生动实践。接下来,我院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进一步拓宽司法建议的适用范围,强化跟踪评估,确保每一项建议都能真正转化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增进民生福祉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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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