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山西绛县,有一座古色古香的饭店,名为“古韵轩”。11月11日黄昏,夕阳西下,余晖洒在古色古香的建筑上,平添了几分宁静与雅致。然而,这宁静的氛围却被一名公职人员的行为彻底打破。

此人姓孙,是绛县人社局的一名干部。当日,他因公务外出,与几位同事在“古韵轩”聚餐。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孙某突然感到尿急,却懒得起身去卫生间,竟直接在饭店的院子里找了个角落,解开裤带,旁若无人地小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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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行为,顿时引起了饭店老板的不满。老板快步上前,制止了孙某的不当行为,并好心提醒他:“这里是公共场所,请注意您的行为。”然而,孙某非但没有悔过之意,反而酒壮色胆,态度恶劣地回应:“我乃公职人员,你一个小小饭店老板,敢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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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罢,孙某竟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支烟点上,然后狠狠地用烟头扔向老板,险些造成烫伤。老板见状,气愤不已,而孙某却得意洋洋地做出了挑衅性的手势,仿佛在炫耀自己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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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幕,被在场的食客和饭店员工看在眼里,纷纷摇头叹息。有人掏出手机,将这一幕拍了下来,并上传到了网络上。一时间,此事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谴责孙某的行为,认为他身为公职人员,却未能以身作则,维护良好的公共形象。

有网友评论道:“真是脸丢大了,这下全国都知道了,以后怎么在单位抬头做人?身为公职人员,竟然在公共场所做出如此不堪的行为,简直有损公职人员的形象。”还有网友调侃道:“这孙某是不是觉得自己是‘皇上’,可以随地大小便,还欺负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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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孙某为何会做出如此不当的行为呢?深入分析,这或许与他的权力观念有关。在孙某看来,自己身为公职人员,便拥有了一定的“特权”,可以凌驾于普通人之上。这种错误的权力观念,让他失去了对自我行为的约束,从而做出了如此不堪的行为。

然而,孙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德,更触犯了法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职人员应当以身作则,维护良好的公共形象。孙某的行为,显然已经违背了这一原则。据悉,绛县人社局已知悉此事,后续会如何处理,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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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作为公职人员,本来应当时刻谨记自身行为的社会影响,遵守社会规则,成为遵守公德的表率,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和尊重。然而,他却行为不检点,仗势欺人,结果丑闻让全国都知道,脸丢大了那也是他咎由自取,怨不了别人。

孙某事件让我想起了古代的一个典故——“李广未封”。说的是西汉名将李广,一生与匈奴作战七十余次,勇猛无比,却始终未能封侯。他晚年时,因一次迷路被问责,自觉羞愧难当,竟拔刀自刎。李广虽勇猛无比,却未能善终,皆因他过于看重自己的荣誉和地位,而忽视了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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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的行为,又何尝不是一种“李广未封”式的悲哀呢?他以为自己身为公职人员,就可以滥用自己的权力,凌驾于普通人之上。然而,当他的行为被曝光后,却发现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小丑”,无法再混下去了。他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自己的形象,更败坏了公职人员的声誉。

最后,用一句成语来总结此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作为公职人员,应当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以身作则,维护良好的公共形象。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和尊重,才能在权力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而孙某的行为,无疑已经给他自己留下了深深的污点,成为了众人茶余饭后的笑柄。这也提醒人们,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保持自己的尊严和形象,不要做出让自己后悔莫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