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温州的项先生向大皖新闻记者爆料,今年五月初,其家人因为卷入一起洗钱案件而配合河南濮阳警方进行调查。然而,在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分局办案民警跨省前往温州办案过程中,却向其家人索要出差办案经费3000元。

针对这一事件,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于10月12日晚发布了官方通报:近日,有网友反映我局民警付某某赴温州办案期间违规收取当事人3000元差旅费。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实。经初步核查,反映情况属实,目前已责令涉案民警付某某全部退还所收费用,并对其予以停职。我局将进一步组织全面调查,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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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对于这份通报,项先生提出质疑,“来温州办案的一共有两位民警,支付的费用也是两人合计的差旅费,为什么现在只处理了其中一位民警,却对另一位民警只字不提?”项先生告诉记者,虽然费用是统一支付给付某(涉事民警之一),但在这个过程中另外一位民警王某也曾提出支付差旅费的事情,“但通报中却只出现了付某,我对这个情况说明是不认可的。”项先生称,对方提供的所有报销凭证均是两人共同的,“我不相信另一位民警不知情,为什么通报中没有涉及另一民警的处理情况?”

近日,有温州网友项先生报料称,其家人在今年5月底误卷入一桩洗钱案件中,但在河南濮阳警方调查过程中,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的一名付姓民警向其家属索要出差办案经费,后其家属通过支付宝向该民警转了3000元经费。

项先生认为,该名付姓警察借办案为名收取当事人3000元差旅费有违纪违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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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上午,项先生表示,今日一早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的相关负责人来到温州和其见面,表示付姓警官已经在接受调查。

“一开始河南警方要求我母亲去河南做笔录,提供证据,我母亲说没时间去,让警察来温州给她做笔录,警察从河南过来后,跟我母亲说他们没有办案经费,需要我们这边自己出这笔费用,后来我母亲就给警察转账了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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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先生提供的多张微信截图及转账截图显示,一人自称是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的警察付某,在和项先生母亲的微信交流中,相继向对方发出了自己的住宿发票、往返机票截图及自己的人民警察证照片等,并清楚写明“第一天住宿339元”“第二天住宿338元”“来时机票940元”“返程机票1290元”,合计2907元。此后项先生母亲向对方转账3000元。“更让我无法理解的是,对方拿的发票抬头是他们单位的名字,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他们回去后还会重新再报销一次?”项先生说道。

项先生表示,他得知此事后,向濮阳市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随后付姓民警的上级领导刘警官联系了他,在微信上向其私聊道歉,转回3000元,并表示会严肃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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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项先生提供的一份与刘警官的通话录音显示,刘警官称,付姓民警(的行为)肯定违纪。一定会进行处理,给他教训。此外,其还表示,付姓民警刚上班一年,刚满实习期。到温州来调查情况经过了队里的同意,但下面的行为其并不清楚。

12日,项先生称,对方已经全额退还了3000元,且濮阳市当地警方相关人员也于当天赶来温州,并告知其涉事付姓警察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来源:大皖新闻,封面为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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