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下饭馆扰民问题

下面小字这段话来自“百度Ai”智能回答,显然是一种典型的官僚主义用语。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看似正确和全面,其实为基层执行设置了障碍,为坏人违法乱纪开了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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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法律并未绝对禁止在居民住宅楼下开设餐饮店,但必须确保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关于油烟排放和居民权益的保障方面。具体而言,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选址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因此,选址必须避开这些区域。

2.‌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3.‌居民权益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权利的同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开设餐饮店必须事先征得周围邻居等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1。

4.‌其他注意事项‌:除了油烟排放,开设餐饮店还需注意污水排放和噪音控制,确保所有经营活动不对周围居民构成影响‌。

综上所述,居民住宅楼下开设餐饮店在法律上是可能的,但前提是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居民生活环境的和谐。

(综上所述……,这段话比放屁都臭。)

必须明确饭馆的性质,饭馆本质是“一个企业”,它是盈利部门。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不能扰乱社会的正常秩序,不能对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害。关键问题是一旦在居民楼下开了饭馆,能不能真的满足了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做到吗?

许多临街住宅楼,一层是商店和商业用门脸,二层以上就是居民住宅,这也是一种特有国家的特色吧。

我们看一看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上面1至4条都很明确。

一些饭馆虽然有排烟除尘装置,可以应付检查,但是油烟和异味是无法避免的。尤其是二楼住户,对于大中型排风扇的烟气、噪音能以接受。还有就是处理食品时的各种噪音,顾客的大声喧哗等。

夏季一些餐饮业把餐桌摆到便道上,顾客喝酒,猜拳,大声喧哗吵到深夜,基本上二楼以上,甚至半条街都不得安宁。

虽然一些饭馆有防噪音设施,但是“有专业知识的人”都懂,噪音也有多种,不是说“声音大”才是噪音,也有“低频噪音”,共振噪音,还有一些排风扇等等设施的“高频蜂鸣噪音”,就是声音大不大,但是在夜里听着很难受。

居民区开饭馆,不论是环境卫生,火灾危险等等都存在一系列潜在的危险。

总之,只要在居民楼下开饭馆,饭馆以上的二楼等都会受到伤害。居民楼下开饭馆,根本就无法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上面的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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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来了,既然违法,有些居民几年、几十年不断地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诉求,而有关部门“说得好听”就是无人去处理,饭馆在居民楼下照开不误。企业营业必须有“环评”,没有环评就没有营业执照,开工就是非法开工。居民楼下开饭馆,如何进行的环评?如何拿到的营业执照?

这种损害居民利益的事为何能长期存在,到现在为什么还有人搞“上有法律,下有解释”?就是那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事?还是欺负老百姓手中无权,拿他们没有办法。依法治国不是单单针对老百姓的,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和胡作为也是违法乱纪。

因为“权力者们”绝对不住在这里。有一种论调是“为了满足就业”,但是他们真的关心别人的就业吗?这是借口。还有所谓的“设施满足”条件,也是胡说八道,因为检查是一种状态,不检查平时就是另一种工况状态了。

这些人们不傻,谁都知道。一句话不妨碍谁的利益,谁也不当回事。饭馆是盈利部门,不能“损人利己”,损害别人的利益而挣“昧心的钱”。

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来看和现实情况,居民楼下开饭馆就是违法的!

不是说不允许开饭馆,而是饭馆必须开在它应该开的地方。就像一些菜市场和工厂,也不是哪里都可以随便开的。

为何多年来“居民楼下开饭馆”无人管?饭馆开在一些官员的院子里,或官员的楼下,一定会有人管!这就是我们的特色,也不会有Ai的胡说八道了。其实Ai讲的是“一些不是人的”话,是特色的“圆滑变通”总是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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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