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时候,中国的经济还比较落后,跟西方国家比起来还有很大的差距。放眼望去,国内基本上都是穷人,大家都希望能够尽快过上更好的生活。有的人选择了踏实工作,用自己的努力赚钱,有的人选择了投机取巧,用偷盗这种方式获利。当时国内有很多小偷,他们活跃在火车等人来人往的地方,经常趁乘客不注意偷取钱财。其中有一个叫黄庭利的人,因为偷遍了36趟火车,被人称为是中国第一贼王。这个人年轻的时候,跟大多人普通百姓一样,总想着能够赚到大钱,改变自己的生活。于是他离开了家乡,到外地去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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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辛苦苦干了一段时间之后,黄庭利发现自己的生活并没有改变,他非常苦恼希望能够找到更好的赚钱方式。后来,黄庭利无意中遇到了一个小偷,他亲眼目睹了小偷的作案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不仅没有出面阻止小偷的行为,反而产生了也跟着做小偷的念头。打定主意的黄庭利,开始钻研偷窃的方法,因为身手比较灵活,他第一次作案就轻而易举的的得手,而且还得到了一大笔钱。这次经历让黄庭利更加坚定了做小偷的想法,他不断学习偷窃技术,即使是不去作案,也会躲在家里勤学苦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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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人透露说,黄庭利的偷窃技术,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水平,稍微不注意,他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走东西。黄庭利最喜欢偷窃的地方就是火车,里面有很多人都带着行李,他只需要看几眼,就能确定里面有没有贵重物品。偷完之后还能够轻松的隐藏起来,风险相当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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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黄庭利在偷窃的时候,从来都不会对两类人下手。一种是穷苦百姓,他知道生活不容易,所以不愿意给穷人再额外增加负担。第二种就是孕妇,这类人身体一般比较脆弱,不能大喜大悲。黄庭利也担心自己偷她们的钱,会造成命案。从这些表现来看,黄庭利也算是良心未泯,不过并没有改变他四处犯罪的客观事实。最终,黄庭利被警方抓获,依法判处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