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大辽环境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拟向沈阳浑南信必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 700 万元,借款受托银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次委托借款以公司不动产作抵押,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次委托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为一年。2024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大辽环境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3 日,住所位于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城南开发区弘业路,注册资本 40,000,000 元,主营业务为环保及环卫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其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18,968,065.10 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57,414,544.43 元,净资产为 52,807,989.94 元,资产负债率为 55.61%。2023 年营业收入为 37,267,332.29 元,利润总额为 525,350.96 元,净利润为 275,778.90 元,审计情况为经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出具的政远审字(2024)第 0031 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沈阳大辽环境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房产作为抵押,抵押资产评估价值为 8,819,800 元,具体担保方式、期限等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是因公司运营和发展需要,目的为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绩提升。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为 49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690.00 万元;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保余额为 333.37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600.00 万元;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均为 0 万元。

本次备查文件为《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