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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費丹旭《東坡居士像》,絹本設色,138×34cm。

私人藏品。

古时书信,可分为仅用一纸的单书与兼用多纸的复书两大类。在苏轼的传世尺牍中,复书占据着相当可观的比例,这些复书大多未能保留其连贯、完整的本来面目,而是各纸自成一首,呈现出分散、混乱的特征。利用“某又启”一类标志语以及寒暄问候之语的使用规律,可以有效地鉴别出复书中第一纸以外的别纸。以此为基础,将别纸与作于同时或文义相贯通的第一纸相联系,即可恢复苏轼尺牍中复书的原貌。此外,苏轼尺牍的不同版本间存在大量的分合歧异,这些分合歧异也需要从复书角度加以解释。

古人作书,有单书复书之别。单书仅用一张信纸书写,复书则用数张信纸。卢藏用《仪例》云:“古今书仪皆有单复两体,但书疏之意本以代词,苟能宣心,〔不〕在单复,既能叙致周备〔仪〕,首未〔末?〕合宜,何必一封之中都为数纸。”①“纸。一封之中都为数纸”是对复书形式的简明概括。复书的起源可以上溯至汉魏时期,《后汉书·窦融列传》李贤注引马融《与窦伯向书》云:“孟陵奴来,赐书,见手迹欢喜何量,见于面也。书虽两纸,纸八行,行七字。”②显然,孟陵奴送到的两纸之书正是一通典型的复书。《三国志·吴主传》裴松之注引《吴历》云:“权为笺与曹公,说:‘春水方生,公宜速去。’别纸言:‘足下不死,孤不得安。’”③其中的“别纸”是一个与复书相伴生的概念,意指复书中第一纸以外的其他信纸,由此可知,孙权寄与曹操的书信同样采用了复书的形式。

作为一种具有广泛影响的书信形式,复书近年来颇受学界关注,然而,现有的研究主要聚焦于晋、唐两代④,至于宋人书信中的复书则尚未得到充分的重视。本文拟将宋人尺牍的代表——苏轼尺牍纳入复书研究的视阈之中,综合参考多方面的依据,对苏轼尺牍中的别纸加以鉴定,进而还原复书的原始形态,并在此基础之上探讨苏轼尺牍在不同版本间的分合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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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苏轼别纸的鉴定

从唐代书仪的发展趋势来看,复书在唐时曾经颇受冷落,其间一度出现过从复书向单书靠拢、转变的风气⑤,不过,进入宋代以后,复书通信又再次成为时尚,甚至还呈现出日益盛行的趋势。吴曾《能改斋漫录》载:“唐卢光启策名后,扬历台省,受知于租庸张浚。浚出征并汾,卢每致书疏,凡一事别为一幅,朝士至今学之。盖重叠别纸,自光启始也。见《北梦琐言》。乃知今人书简务为多幅,其来久矣。”⑥文中称“重叠别纸”的通信形式始于卢光启,其事颇有疑点⑦,但“今人书简务为多幅”,且多遵循“凡一事别为一幅”这一书写原则的说法,则应是对当时风气的如实描述。此外,据陆游《老学庵笔记》载,南宋时期的小简往往“多其幅至十幅”⑧,其用纸之多亦超过前代。

作为宋人,苏轼自然难以超脱于时代风气之外,而在苏轼的传世尺牍中,也确实时常可以见到复书来往的痕迹,《与滕达道六十八首》其二十二有云:“某启。专使至,远辱手诲累幅,伏读感慰。”⑨《与章子平十二首》其九有云:“某疏拙多忤,吾兄知之旧矣。然中实无他,久亦自信。示谕别纸,读之甚惶恐。”可见,滕达道、章子平寄与苏轼的来信均属复书。而苏轼本人作书,也不排斥复书这一形式,《与王定国四十一首》其八有云:“信笔乱书,无复伦次,不觉累幅。”《与程正辅七十一首》其三十有云:“兄弟之情不可隐,故具别纸冒闻,千万亮其本心恕罪,幸甚。”皆可为证。可以想见,在苏轼的尺牍中,必然多有采用复书形式者,然而,要将这些复书与单书区分开来却并非易事。

苏轼尺牍并非本人所自编,而是由后人依据其传世书帖编纂成集,在早期的版本中,苏轼尺牍往往以“帖”为基本单位,以元刻本《东坡先生翰墨尺牍》为例,集中各个题目之下均标有相应的帖数,如“凡五帖”“凡九帖”“凡二帖”⑩之类,而在南宋魏齐贤、叶棻所编的《圣宋名贤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中也同样可见“与范蜀公三帖”“与司马温公三帖”⑪等题目。尽管在《苏轼文集》的底本——明人茅维所编《苏文忠公全集》中,“帖”已为“首”所代替,但一首尺牍与一幅书帖的对等关系则并未改变,也就是说,一首尺牍在性质上有着多重的可能:既可能对应着单书的全篇,也可能仅为复书中的一纸——或为第一纸,或为第一纸以外的别纸,要从单、复书角度考察苏轼尺牍,首先必须确认诸篇目的性质。事实上,单书与复书中的第一纸在内容与形式上均颇为近似,而别纸则与二者判然有别,其特征最为显著,利用这些特征,对苏轼尺牍中的别纸加以鉴定,当是进一步认识苏轼复书的必由之路。兹将别纸的鉴定途径分述如下。

(一)利用篇首的“某再启”鉴定别纸

书信是一种礼仪性质浓厚的文体,在形式方面往往有严格的规定,而要了解北宋期间书信的形式要求,最重要的文献当属司马光所著的《司马氏书仪》,其中明确记载着“别简”亦即别纸的程式:

某启。或云再启,或云又启。述事云云。某顿首再拜。⑫

而“与平交手简”的程式则为:

某启。述事云云。不宣。某顿首。

某位足下,或云左右。日。⑬

”某位“意指对受书人的称谓,如“某某阁下”“某某左右”之类,而“日”则指作书之日期。此外,《司马氏书仪》中亦载有“上稍尊手启”以及“与稍卑手简”的程式,其中前者以“某再拜”起始,以“谨奉启不宣。某再拜”结束⑭,而后者则同样以“某启”起始,但结束语则为“某咨白”⑮,至于篇末所另行书写的敬称与日期,则为三类手简所共有。事实上,无论受信人的身份如何,三类手简就形式而言均属于单书,将别纸的程式与单书相比照,可以发现别纸的特征主要有二:一是别纸有以“再启”或“又启”起始者,而单书虽然有着多样的起始语,却不能使用“再启”或“又启”开篇;二是别纸篇末并无对受信人的称谓,亦不署日期,而单书则例皆有之。至于复书第一纸的情况,《司马氏书仪》中并无明确交代,不过,根据宋人尺牍的实际面貌,仍然不难了解复书第一纸的标准程式。兹以王令《定吴夫人书》为例略作说明,其文云:

令启:昔者,闻门中之淑,而士大夫言宜之。令始放意以及,且不自实,宜乃谓得请耶?已辱来命,切羞其非当,虽然,何辞及矣。秋初,热尚于前,惟尊候安否?比近何如?伏惟万福。辄有末币,闻〔开〕在别纸。七月初九日。不宣。令再拜。丈人都曹坐前。⑯

文中即云“辄有末币,开在别纸”⑰,可见此首尺牍当为复书中的第一纸,其篇首以“某启”发端,篇末则书有称谓与日期,在程式上与单书并无二致。而别纸的两大特征亦可借此得到进一步的解释:“某再启”正是基于第一纸的“某启”而言,至于称谓与日期的阙如,则是因为这些内容已具于前幅,故不必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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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 行书《久留帖》

纸本,25.1厘米×23.1厘米。

书于1085年(元丰八年),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在苏轼的传世墨迹中,即不乏形式特征鲜明的别纸,例如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之《久留帖》,其文曰:

轼再启。久留叨思,频蒙馈饷,深为不皇。又辱宠召不克赴,并积惭汗,惟深察深察。轼再拜。⑱

此帖以“再启”始,且篇末并无称谓与日期,可知其为别纸无疑。此外,《晚香堂苏帖》所载《不获再会帖》同样兼具别纸的两大特征,自然也应属于别纸。需要注意的是,“轼再启”并不一定处于篇首,也可能被署于篇末,例如赵琦美《赵氏铁网珊瑚》所载之《东坡恕察帖》:

令弟不及别幅,惟恕察。见舍弟,幸为道无恙也。浙中有干示谕,轼再启。⑲

可见,作为别纸的一大特征,“再启”在位置上其实不无通融的余地。

总之,就墨迹而言,“再启”必然与称谓、日期的阙如相伴生,两者可以为别纸的鉴定提供双重依据。然而,对于文集中的尺牍而言,情况又有所不同。如前文所述,苏轼文集中的尺牍来源于书帖,但书帖一旦入集,其中首尾的程式化内容往往会遭到删削。例如南宋汪应辰所辑《东坡苏公帖》收有《与醇夫给事侍讲书》一幅⑳,此书亦见于《苏轼文集》,为《答范纯夫十一首》其五,与帖文相较,集本篇首少“轼启”二字,篇末少“轼再拜醇夫给事侍讲阁下九月廿七日”16字,显然,这些内容皆被编者删略。对集本尺牍而言,首尾套语的删略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不过,篇首与篇尾的情况又有所不同:篇首的“某启”“某再启”固然遭到了大量的删略,但得以保留者亦不在少数,而保留有称谓、日期的篇目在集本中则是一例难求。也就是说,对集本尺牍而言,依据称谓、日期有无来鉴定别纸的办法已不再适用,而那些删略未尽的“再启”也就成了别纸在形式上的唯一特征。在《苏轼文集》中,以“再启”起首的篇目共有27首,分别为《与司马温公五首》其二,《答范蜀公十一首》其五㉑,《与曾子宣十三首》其十、其十二,《与刘仲冯六首》其四,《与滕达道六十八首》其二、其十五、其四十、其四十四、其四十六、其六十七,《答李方叔十七首》其九,《与程正辅七十一首》其二、其三十一㉒、其五十四,《与程全父十二首》其十,《与章子平十二首》其五、其七,《与人》,《与王敏仲十八首》其九、其十三,《与袁真州四首》其四,《与上官彝三首》其二,《与陆秘校》,《与张逢六首》其四,《与萧世京二首》其二,《与南华辩老十三首》其十,此外,尚有以“轼再启”结尾的《与程正辅七十一首》其六以及以“又启”起首的《与参寥子二十一首》其九,这29首尺牍皆应以别纸视之。

(二)利用寒暄问候之语的使用规律鉴定别纸

根据“某再启”鉴定别纸固然简捷准确,但并非全部别纸皆以“再启”起始,而即使是以“再启”起始的别纸,篇首的“再启”也有被删略的可能。因此,单据“再启”鉴定别纸,所遗漏者必然甚多,而要全面地鉴定苏轼尺牍中的别纸,仍需寻求更为通用的鉴定标准。

敦煌写卷P.3906号《唐代书仪》载:“凡修书,先修寒温,后便明体气,别纸最后。”㉓据此可知,用以“修寒温”“明体气”的套语应书写于复书中的第一纸,而不属于别纸的内容范畴。祁小春依据唐时的多种文献将单书与复书在内容层面的区别总结为:“单书寒暄之后论事。复书一纸寒暄,一纸论事。也有在第二纸中适当地重复第一纸中相应的寒暄套语。”㉔也就是说,在单书或复书的第一纸中,例应具备寒暄问候之语,而别纸之中则少有此类内容,根据这一特点,就可以实现对别纸的初步鉴定。不过,上述结论皆是基于唐代的通信情况而言,时过境迁,这样的结论对宋代尺牍是否仍然成立,还需要结合前文所鉴定出的别纸实例加以验证。而在验证之前,首先应明确“修寒温”“明体气”的具体形式。在苏轼尺牍的尺牍中,用以“修寒温”者不过“春暄”“冬寒”等语,可以一望而知,但用以“明体气”的问候之语则有着较为多样的形态。在去书之中,问候语往往带有问询、猜想之意,如“比日起居何如”“伏想台候胜常”之类,皆专用于去书,而答书之中的问候语如“伏审尊体佳胜”“且喜体中佳适”等则皆表露出获悉之意。㉕此外,若致书对象为僧道,问候时需改用“法履安胜”“道体佳胜”等语,而若致书对象为居丧之人,则需改用“孝履支持”“孝履粗遣”等语,总之,问候语不仅在去书与答书之中有所差异,有时也会因为受书人的身份而改换面貌,其形式堪称多变。然而,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寒暄问候,在苏轼尺牍的别纸中均难得一见,前文所鉴定出的别纸尺牍共计29首,其中有寒暄问候语者仅有两例,即《与上官彝三首》其二与《与参廖子二十一首》其九,前者文中有“比来起居佳否”(卷五七,第1713 页)之问㉖,后者则有云:“畏暑,伏惟法履清胜。”( 卷六一,第1862 页)是为仅有的例外。这两首别纸中为何会出现寒暄问候语,其原因未可具知,或即属于“在第二纸中适当地重复第一纸中相应的寒暄套语”的案例,不过,对苏轼尺牍而言,别纸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均不涉及寒暄问候则是无可争议的。

然而,要将“不含寒暄问候语”认定为别纸的独有特征,还需从反面验证寒暄问候语在非别纸中的必须性。非别纸即单书或复书第一纸,其最显著特征是篇末书有称谓与日期,但在集本中,篇末的称谓与日期皆已被删去,故无法以之为据确定其中的非别纸篇目。所幸,在《苏轼文集》所附的《苏轼佚文汇编》中,尚收有一批称谓、日期齐备的尺牍㉗,这些篇目或出自《西楼帖》等传世法帖,或出自《宝真斋法书赞》等书法文献,皆可确定为非别纸。通检《苏轼佚文汇编》,可知此类非别纸篇目共计有47首,而其中无寒暄问候语者仅有四首,即《与杜道源五首》其二、《与徐得之二首》其一、《与陈季常四首》其一、《与吴先辈》。这些特例不仅在比例上为极少数,而且具有明显的共性,即受书人皆与苏轼相距不远㉘,在这样的情境下,通信双方对彼此的近况均颇为了解,故通信可以一切从简,不必再作寒暄问候的套语。总之,就苏轼尺牍而言,别纸绝大多书皆无寒暄问候之语,而单书或复书中的第一纸则与之相反,因此,可以根据寒暄问候之语的有无对苏轼尺牍中的别纸与非别纸加以区分。这种鉴定别纸的方法虽然在精确度上稍有不足,但在通用性上,则有其无可比拟的优势,而且,若能慎重地处理那些寄给邻近友人的篇目㉙,这种精确度上的缺陷也可以得到一定的弥补。

依据别纸与寒暄问候的互斥原则,通检苏轼尺牍,可以发现其中的别纸其实占据着很高的比例,以《与滕达道六十八首》为例,其中无寒暄问候语的别纸篇目共计43首,其比例接近全部篇目的三分之二,又如《与范元长十三首》中的别纸篇目为9首,《与曾子宣十三首》中的别纸篇目也是9首,占比皆相当可观。当然,在苏轼尺牍中,别纸并非总是如此密集,如《与知县十首》中就仅有1首书于别纸,而《与程懿叔六首》中则更是无一别纸篇目。不过,就总体而言,苏轼尺牍中的别纸仍然多达半数以上。如此高的别纸比例看似惊人,但实际上并不足怪,这一方面是缘于复书的频繁应用,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复书并不等于两纸之书,其中亦有包含三纸、四纸甚至更多信纸者,这自然也会导致别纸数量的大幅增加。

(三)对《东坡先生往还尺牍》体例的再审视

此外,要进一步了解苏轼尺牍中的别纸,还应对《东坡先生往还尺牍》一书予以重视。《东坡先生往还尺牍》今上海图书馆藏元刻本,全本十卷,未署编者,当为坊刻之书。《东坡先生往还尺牍》在编排次序上与另一种苏轼尺牍专集《东坡先生翰墨尺牍》相近,但收文数量不如后者丰富㉚,加之发现较晚,因此一直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然而,细考其体例,可以发现此书对尺牍中的别纸有所标示。在《东坡先生往还尺牍》中,有部分篇目在首字之前标有“〇”符号,与其他直接以首字顶格书写的篇目迥然有异。这些以“〇”起首的尺牍共计四十九首,其篇幅、内容皆不一律,但却无一例外地不含寒暄问候之语。考虑到不含寒暄问候语正是别纸的特征,“〇”显然应该被理解为别纸的专属标示符号。此外,《东坡先生往还尺牍》卷七收有《与程正辅三十四首》,其三十、其三十二㉛尤其值得注意。其三十有云:

近又体问得一事,本州诸军,多阙营房,多二人共一间,极不聊生。其余即散居市井间,赁屋而已。不惟费耗,军人因此窘急作过。又本都无缘部辖,靡所不为,公私之害,可胜言哉。某得罪居此,岂敢僭管官事,但此事俗吏所忽,莫教生出一事,即悔无及也。兄弟之情不可隐,故具别纸冒闻,千万亮其本心恕罪,幸甚。㉜

可见苏轼对军人“多阙营房”的现状深感忧虑,并欲将相关看法书于别纸,以呈于程正辅,而其三十二则皆为关于营房问题的具体建议,由此可见,其三十二当为其三十中所提到的“别纸”。在书写形式方面,其三十直接顶格书写,而其三十二则以“〇”起首,这一案例同样可以证实“〇”正是用以标示别纸的专用符号。不过,《东坡先生往还尺牍》的这一体例未能贯彻全书,十卷之中,标有“〇”符号的篇目均集中于第四至九卷,而其余四卷所收篇目,即使并无寒暄问候语,也均未用“〇”标示,如卷一《与刘仲冯六首》其二、其四、其六,卷十《与章质夫三首》其一、其三,皆为其例。尤其是《与刘仲冯六首》其四,以“某再启”发端,其为别纸的属性无可置疑,但也同样未被冠以“〇”符号。另一方面,《东坡先生往还尺牍》第四至九卷中不涉寒暄问候的篇目也并未全都以“〇”标出,例如卷五《与黄鲁直四首》其一、其二、其四,卷六《与张嘉父七首》其一、其三等,数目亦不小。《东坡先生往还尺牍》出于坊刻,在体例上存在疏漏,实不足怪,而在鉴定别纸一事上,《东坡先生往还尺牍》中的“〇”符号也仅可作为一种辅助性证据,并不具备一锤定音的效力。

需要补充的是,《东坡先生往还尺牍》卷八《与程正辅四十首》其二十七值得特别关注,其文云:

蜜,此中虽有亦多伪。如有真者,更求少许。既绝肉五味,只知此麨及淡面,更不消别药,百病自去。此长年之真诀,但易知而难行尔。弟发得志愿甚坚,恐是因灾致福也。㉝

此首尺牍有墨迹传世,见《东坡苏公帖》㉞,据墨迹,可见此段文字低一格书于《与程正辅四十首》其二十六之左,并与前首尺牍共用一纸㉟。从严格定义而言,此段文字不应被视为别纸篇目,而应属于前首尺牍之附言。在《东坡先生往还尺牍》中,这种以“〇”起首的附言或许并非孤例,而依据寒暄问候语鉴定别纸,也同样无法排除此类附言的干扰。遗憾的是,在墨迹不存,且无“某再启”一类显著标志的情况下,将附言与别纸精确地区分开来并不现实。不过,退一步讲,附言与别纸其实均为不涉寒暄问候的补充性内容,若撇开用纸层面的差异,仅从文体层面着眼,两者几乎毫无差异,这种同质性阻碍了对两者的进一步区分,却也在一定程度上消弥了区分的必要性。从这一角度来看,若无确凿证据可凭,则不妨将附言统摄于“别纸”的名义之下,而不必孜孜于两者间的精确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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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苏轼复书的还原及其意义

通过前文的梳理,苏轼尺牍中别纸的形式特征及鉴定方法已经明晰,不过,别纸并非完整的书信,而要了解一通书信的全貌,就必须将别纸与相应的第一纸联系起来,以恢复其原本的复书形态。关于复书还原一事,在既有的研究中其实已不乏可供参考的成功案例,例如清人王文诰就曾指出《与司马温公五首》其二篇首的“某再启”的含义:“此书与前所载书同发,故云再启也。”㊱就今人著作而言,《苏轼全集校注》在相应的注文中断定《与通长老九首》其二“与上首同时。实为上首附言”㊲,而朱刚则将《与滕达道六十八首》中的其七、其八两首联系起来,提出:“第7首有‘意谓途中必一见,得相参扣’语,第8首头上无‘某启’一类的起首语,直接说‘某欲见面一言者’,看来与第7首连贯,甚至就是在第7首后面附了一页,也有可能。”㊳这些论断虽然并未提及“复书”“别纸”等名目,但实际上均有意无意地实现了复书的还原。不过,这样的案例毕竟数量有限,未成规模,要系统性地还原苏轼尺牍中的复书,仍需从宏观层面着眼,总结在别纸与相应的第一纸间确立联系的通法。

在一通复书之中,第一纸与其别纸当作于同时,因此,复书还原必然要以各首尺牍的编年为基础。而要讨论编年问题,首先应正确认识苏轼尺牍的编次顺序。苏轼尺牍版本众多,而在不同版本间,尺牍的编次顺序亦多有不同。《东坡先生翰墨尺牍》与《东坡先生往还尺牍》次序相近,两者皆以受书人为序编排尺牍;《东坡先生外集》与《东坡续集》则代表了另一种编排方式,两者皆以写作时地为大纲,首先将篇目依次划分入“京师”“凤翔”“除丧还朝”等21个阶段,然后再以受书人为序加以排列。明末茅维编刊的《苏文忠公全集》沿用了《东坡先生翰墨尺牍》以受书人为序的编排方式,其中受书人的排列顺序与《东坡先生翰墨尺牍》多有相同,同时也吸纳了《东坡先生外集》的编年信息,其书“以人为纬,有多首尺牍者,则大体按写作时间排列”㊴。这种以时间为序的编排方式对于复书的还原有着不可忽视的参考价值,在还原复书时,应首先考虑将《苏轼文集》中相邻篇目加以合并的可能性㊵。不过,茅维的编次也并非绝对严谨,例如《与赵德麟十七首》其一作于元祐六年(1091),其二则作于元祐五年(1090)㊶,其时间先后显然与编排次序并不相符,何况即使编次无误,相邻的篇目之间也大多存在时间差异,因此,要确定不同篇目的同时性,在参考编次之余,仍需从其他方面寻求更为有力的证据。

关于苏轼尺牍的具体编年,学界已经给出了较为完善的答案,而通览各篇目的写作时间,可以发现其中作于同时者并不鲜见,例如《与通长老九首》其六、其七:

人至,辱手书,感佩至意。且审比来法候佳胜。衰病,归兴日深。昨日忽召还禁林,殊异所怀,已辞免乞郡,然须至起发前路听命也。劳生纷纷,未知所归宿。临书慨叹,会合无时,千万为众自爱。迫行纷然,幸恕不谨。

示谕,石刻,浙中好事者多为之,老人亦尔耶?呵呵。惠茶,感刻,仓卒中未有以报。此方有所须,可示及也。大觉正月一日迁化,必已闻之,同增怅悼。某却与作得《宸奎阁记》,此老亦及见之。事忙,未及录本寄去,想非久必自传到也。

苏轼于元祐六年(1091)二月二十八日在杭州任上以翰林学士承旨召还,继而于三月六日启程返京。据“昨日忽召还禁林”之语,可知前首尺牍作于元祐六年二月二十九日,而后首尺牍中的“仓卒中未有以报”之语,则可证明其作于同年的二月二十九日至三月六日期间,已获召还而尚未启程之时㊷。可见,两首尺牍在写作时间上至多不过相差六日。其时苏轼身在杭州,而通长老则居于苏州,考虑到通信的距离与成本,六日之内连续两次寄出回信㊸并不合乎常情,相较而言,两首尺牍作为一通复书中的不同纸幅同时寄出的可能性显然更大。此外,两首尺牍各自的属性亦足以支持这一论断,前首尺牍开篇即云“且审比来法候佳胜”,符合复书第一纸的程式规范,而后首尺牍则不作寒暄问候之语,因此当属于别纸。综合上述因素,可以断定两首尺牍属于同一复书,而将两者依次拼合,即可恢复其书写时的原貌。又如《与滕达道六十八首》其三十九、其四十,两首尺牍皆作于元丰八年(1085)五月,且前者具备寒暄问候语,而后者为以“某再启”起首的别纸,因此也同样可以拼合为一通复书㊹。此外,在苏轼尺牍中,编年高度相近的篇目尚有《与欧阳仲纯五首》其一、其二,《与程正辅七十一首》其十四、其十五,《与参廖子二十一首》其六、其七,《与南华辩老十三首》其三、其四等,对于这些篇目,也应当依据同样的逻辑加以拼合,使其还原为原始的复书形态。

同一通复书的不同纸幅不仅在写作时间上高度集中,就内容而言,也往往表现出明显的连贯意味。当编年方面证据不足时,若能充分考虑不同篇目间内容的连贯性,同样也可以实现复书的还原。例如《与程正辅七十一首》其四十二、其四十三:

某启。昨日附来使,上状,必达。稍凉,起居佳胜。见严推言,邑君尝服药,寻已平愈,今想益康健。秋色渐佳,惟冀倍加寝膳。不宣。

某启。严令清约,恤民之心,必蒙顾虑也。有两事托面闻,幸恕草次。

前首尺牍言及“严推”,而后首尺牍则为“严令”美言,事实上,“严推”即为“严令”,而据“有两事托面闻”可知,严令实为此封书信的送信人。两首尺牍在内容上围绕严令,连贯而下,可据此将二者拼合为一通复书。在苏轼尺牍中,这种在不同纸幅间反复提及送信人的复书可谓常见,例如《与滕达道六十八首》其十云“因杨道士行,奉启上问”,其五十八云“杨道人名世昌,绵竹人,多艺。然可闲考验,亦足以遣懑也。留此几一年,与之稍熟,恐要知”;《与王定国四十一首》其十云“马朝请过此,议论脱然,必知所以待定国者”,其十一云“马公过此嘉便,无好物寄去,收拾得茶少许,谩充信而已”;《与程正辅七十一首》其六十一云“宪掾顾君至,辱手书,感慰倍常。顾君信佳士,伯乐之厩,固无凡足也”,其六十二云“附顾君的信,封角草草”文中的“杨道士”“马朝请”“宪掾顾君”皆为送信之人,因此,有理由认为,这三组尺牍也大概率是由三通复书拆分而来。

需要补充的是,王文诰将《与司马温公五首》其二认定为“与前所载书同发”,其实也参考了两首尺牍间的连贯性,《与司马温公五首》其一有云:“伏辱赐教,副以《超然》雄篇,喜忭累日。”其二则云:“《超然》之作,不惟不肖托附以为宠,遂使东方陋州,以为不朽之美事,然所以奖与则过矣。”前首概言获寄《超然台诗》一事,后首则详言《超然台诗》的读后感想,其间的连贯意味极为明显,足以证明二者属于同一复书。这种不同篇目言及同一作品的现象在苏轼尺牍中亦不鲜见,例如《与陈季常十六首》其七、其八均言及陈季常的“武昌一策”,《答庞安常三首》其一、其二均言及庞安常所著《伤寒论》,此等篇目,亦皆可通过拼合还原为复书形式。至于《与程彝仲六首》其五、其六之间的联系则相对隐晦,前者云:“又读别纸所记园亭山水之胜,废卷闭目,如到其间,幸甚!幸甚!”后者云:“所要亭记,岂敢于吾兄有所惜,但多难畏人,不复作文字,惟时作僧佛语耳。千万体察,非推辞也。远书不欲尽言。所示自是一篇高文,大似把饭叫饥,聊发千里一笑。”细味二文文意,可以想见程彝仲来书请求苏轼作一亭记,并将园亭的概况书于别纸,以供作记之需。如此,则后首尺牍中所谓的“高文”实际上即指前首尺牍提到的记有“园亭山水之胜”的别纸,而苏轼这两首尺牍也应被视为一通复书中的两纸。

当然,在苏轼尺牍中,彼此之间存在连贯意味的篇目远不止此,而其间连贯性的表现也各有不同,绝非以上两种类型所能尽数概括,兹再举数例,以见其大略。《与王定国四十一首》其二十五云“某已得颍州,极慰所欲,但不副张公之意”,其二十六云“得颍藏拙,余年之幸也。自是刳心钳口矣。此身于我稍切,须是安处,千万相信。日与乐全翁游,当熟讲此理也”;《与程正辅七十一首》其五云“比日涉履风涛,起居佳胜”,其六云“轼深欲出迎郊外,业已杜门,知兄知爱之深,必不责此,然愧悚甚矣。专令小儿去舟次也”;《与蹇授之六首》其四云“闲废之人,径往一见,谓必得之,乃尔龃龉,人事真不可必也”,其五云“不得一见而别,私意甚不足”;《与孙子发七首》其三云“忝乡且亲,平时不为不知公,因此行,观公举措,方恨前此知公未尽,勉进此道为朋友光宠”,其四云“子发以古人自期,信道深笃”;《与袁真州四首》其三云“某虽已达长芦,然江流湍驶,犹当相风而行”,其四云“恨不飞驰,然须风熟乃敢行尔”;凡此种种,不胜枚举,这些篇目也都可以依据其连贯性加以拼合,使其还原为复书。

苏轼的复书大半皆由两纸组成,但其中亦不乏兼用三纸、四纸者,多纸复书的情况稍显复杂,但万变不离其宗,因此仍然可以使用相同的逻辑实现还原。例如《与欧阳仲纯五首》其三有云“传闻车马已到宛丘,相去甚近,书问自此可时相及矣”,可知其作于欧阳仲纯初到宛丘之时;其四有云“崔度者,顷年在陈,与之甚熟。今作过海之行,妻子仍在陈学,幸略与垂顾”,意在请求欧阳仲纯照顾寄身于陈州州学的崔度妻儿,宛丘为陈州州学所在,其与前首尺牍的顺承关系可谓明显;其五则云“宛丘谁与往还,有可语者否”,就文义而言,亦与前两首紧密相承。据此,可将三首尺牍拼合为一通复书。又如《与胡郎仁修三首》,其一篇首云“得彭城书,知太夫人捐馆,闻问,哀痛不已”,可知其作于胡仁修丧母之时;其二以“某慰疏言”开篇,当为书于别纸的慰疏㊺;其三的性质较为特殊,其致书对象实为“小二娘”,即胡仁修之妻,其篇首云“小二娘知持服不易,且得无恙,伯翁一行并健”,可知其当作于同时。可以想见,在苏轼寄与胡仁修的信函中,不仅附带着用别纸书写的慰疏,同时还附有一纸专门写给小二娘的短书,而《与胡郎仁修三首》实际也不过是一通复书的不同组件而已㊻。此外,《答李方叔十七首》其一、其二、其三,《与程正辅七十一首》其五十六、其五十七、其五十八,《与净慈明老五首》其二、其三、其四等亦皆应以复书视之。至于《与张文潜四首》则是苏轼尺牍中少见的四纸复书,将四首尺牍合而为一看似颇为冒险,但实际上却更加符合当时的通信情境。四首尺牍皆作于绍圣二年(1095),其时苏轼谪居惠州,而张耒则在宣州知州任上㊼,两地相距甚远,频繁通信并不现实。其中第四首尺牍提到:“来兵王告者,极忠厚。方某流离道路时,告奉事无少懈,又不惮万里再来。”在苏轼谪居惠州期间,两人之间的通信机会大抵仅此一次,而作为对张耒来信的回复,苏轼的四纸复书实际上也正是由返程的王告送至宣州的。

需要注意的是,彼此之间语义连贯的篇目未必就能组成完整的复书,例如《与程正辅七十一首》其二十三、其二十四,前首云“院旁有一陂,诘曲群山间,长一里有余。意欲买此陂,属百姓见说数十千可得。稍加葺筑,作一放生池。囊中已竭,辄欲缘化。老兄及子由齐出十五千足,某亦竭力共成此事”,而后首则云“此中湖鱼之利,下塘常为启闭之所,岁终竭泽而取,略无脱者。今若作放生池,但牢筑下塘,永不开口,水涨溢,即听其自在出入,则所活不赀矣”,两首尺牍皆以修筑放生池一事为主题,显然当属于同一复书,然而,从另一方面看,两首尺牍又均为不作寒暄问候的别纸,将两幅别纸加以拼合,得到的复书自然难称完整。至于复书中缺失的第一纸,可能已经散佚,也可能虽仍传世,但因为相关证据不足,无法得到辨识,个中实情,难以断言。此外,卷五二《与王定国四十一首》其十三、其十四,卷五八《与朱振二首》,卷六一《与通长老九首》其四、其五等,亦皆属此类,从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复书还原的局限性。

总之,依据苏轼尺牍的具体编年以及篇目之间的连贯性,可以将别纸与相应的第一纸加以系联,进而实现复书的还原。按此方法还原复书,自然难免有所遗漏,但所得的成果仍然相当可观,以《与程正辅七十一首》为例,其中的一与二,五与六,十二与十三,十四与十五,十六与十七,二十三与二十四,二十五与二十六,三十七与三十八,四十二与四十三,五十与五十一,五十二与五十三,五十六、五十七与五十八,六十一与六十二,皆可依次组成复书,所涉篇目已近四成。在苏轼写给其他人的尺牍中,这一比例可能还会更高,例如《与孙子发七首》及《与程彝仲六首》,均可以将全部篇目整合为三通复书:前者之分组为一与二,三与四,五、六与七,后者之分组为一与二,三与四,五与六。这些例证不仅可以证实上述还原方法的普遍有效性,同时也显示出苏轼对复书形式的频繁使用。

对于尺牍研究而言,复书还原的意义主要体现在编年方面。复书的还原固然要以编年为基础,但还原一旦成功,则往往又可以为更加精确的编年提供新的依据。例如《与杜道源二首》,前首有云“江令竟不肯少留,健决非庸人所及也”,后首有云“此中凡事如昨,其详,托江令口陈”,可见两者必属同一复书。又前首云“别来又复初夏”,据此,可将其系于苏轼与杜道源同游武昌的次年初夏,即元丰四年(1081)四月。后首中虽并无明确的编年信息,然而两首尺牍既然属于同一复书,那么也就必然作于同时,因此后首亦应被系于元丰四年四月。又如《与庄希仲四首》其一云“某少留仪真,旦夕出江,瞻企逾邈,怅焉永慨”,其二云“遽承差借三卒,大济旅途风水之虞,感戴高谊,无以云谕”。不难发现,其二中“大济旅途风水”的感慨正与“旦夕出江”时的情境完美契合,可见两首尺牍亦属于同一复书。《苏轼全集校注》据“少留仪真,旦夕出江”之语将前首系于绍圣元年(1094)五月,苏轼南迁途中泊仪真之时,又据后首中的“适暑毒,不佳”之语将其系于同年六月㊽。前首的编年准确无误,但单据“暑毒”一词将后首系于六月则稍显武断。事实上,作为一通复书的不同纸幅,后首必然与前首作于同时,由此,可知其亦作于绍圣元年五月,至于“暑毒”一词,其实与五月的气候并不相悖,因此也并不构成疑点。

就苏轼尺牍编年现状而言,同一复书中不同纸幅间的连贯意味实际上已经引起了一定的关注,不过,因为编年者未能从复书角度认清其间的关系,这些篇目往往会被强行地区分出先后次序。例如《答刁景纯二首》,《苏轼全集校注》于第一首题下注云:“此首与下首皆述及吴兴(今浙江湖州),皆与苏轼知湖州而‘以罪去’有关,惟文意一隐约一明朗而已。故二首当作于同时而略有先后。”㊾此条注文敏锐地注意到两首尺牍间的密切联系,但其认定两者“当作于同时而略有先后”,则显然属于误解。又如《与朱行中十首》其三、其四,《苏轼全集校注》于其四题下注云:“前书已云‘承旌驭已至,即欲走谒’,本书乃陈述‘服帽请见’之缘由,故当作于同时而稍后。”㊿其失误与前例相同。总之,在对苏轼尺牍进行编年时,应摒弃不同尺牍写作时间必有先后的传统观念,将属于同一复书的篇目果断地系于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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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复书角度看苏轼尺牍在不同版本间的分合歧异

苏轼尺牍的版本系统极为复杂,而在不同的版本之间,篇目的分合往往存在歧异:在此版本中合为一篇者,在彼版本中或分为多篇;在此版本中分为多篇者,在彼版本中或合为一篇。这种分合歧异为苏轼尺牍的研究带来诸多困惑,不过,若能从复书角度对这些分歧加以审视,则不难发现其中的根本原因,而相关的困惑自然也都可以迎刃而解。

在探讨分合歧异之前,首先需就苏轼尺牍诸篇目的性质再做说明,如前文所述,苏轼尺牍以“帖”为基本单位,亦即一首尺牍对应着书信的一纸,不过,在众多篇目中,也存在着少量将多纸复书视为一首尺牍的特例,如《与王定国四十一首》其八,全文长一千余言,且篇末云“信笔乱书,无复伦次,不觉累幅”,可见其属于一通包含多张信纸的复书。也就是说,苏轼的复书在被编入文集时,虽然在多数情况下都会被拆解为多首尺牍,但也有可能被视为一首尺牍,从而保留其合并形态,而这种拆解与合并的双重可能性正是苏轼尺牍在不同版本间分合歧异的根源。

这种分合歧异在诸多篇目中皆有体现,例如《与冯祖仁十一首》其三、其四,文云:

某启。昨日辱远迓,喜慰难名。客散,已夜,不能造门。早来又闻已走松楸,未敢上谒。领手教,愧悚无地。至节,想惟孝思难堪,奈何!奈何!来晚当往慰。不宣。

节辰蒙惠羊边、酒壶,仁者之馈,谨以荐先,感佩不可言也。

《苏轼文集》于后首出校语云:“此首全文,《大典》《七集·续集》卷四附上首之后,与上首为一首。”不难发现,两首尺牍属于一通复书,而这种分与合的分歧本质上是不同版本对于复书处理方式的差异导致的:《苏轼文集》的底本《苏文忠公全集》将复书中的两纸分列为两首尺牍,而《永乐大典》与《东坡续集》则将其合为一首。此外,《与孙子发七首》其六、其七也存在类似的分合歧异,其后首校语有云:“此首尺牍原接上首之后,另行起。《七集·续集》卷六独立成篇。味此尺牍之意,似为上首尺牍正文后之附语。然上首尺牍原迹犹在,并无附语。疑此尺牍为另一尺牍之附语,另一尺牍正文已佚;今亦独立成篇。”校语认识到两首尺牍间的密切联系,确为有见,但将后首推断为附语则颇可商榷:后首尺牍实际上当为前首的别纸,如此,则前首原迹中“并无附语”的现象就可以得到圆满的解释。在苏轼尺牍中,类似的案例远不止此,例如《与滕达道六十八首》其八、其九在《东坡先生外集》《苏文忠公全集》中皆各自独立成篇,而在《东坡续集》中则被合为一首;《与李公择十七首》其十二、其七在《苏文忠公全集》中独立成篇,而在《东坡先生外集》《东坡续集》中皆被合为一首;《与程彝仲六首》其五、其六在《苏文忠公全集》中被合为一首(51),而在《东坡先生外集》《东坡续集》中则独立成篇;《与陈承务二首》在诸本中皆独立成篇,但在景泰元年(1450)朝鲜刊本《欧苏手简》中则被合为一首,后世的日本天明元年(1781)刊本《新刻欧苏手简》则又将其分为两首。凡此种种,皆可以用复书的分与合加以解释。

此外,还有一些篇目间的分合歧异本质上属于别纸与别纸的分合,例如《与滕达道六十八首》其四十六,其文云:

某再启。别谕,具感知爱之深,一一佩刻。董田已遣人去问,宜兴亲情若果尔,当乘舟径往成之。然公欲某到吴兴,则恐难为,不欲尽谈,唯深察之。到南都,欲一状申礼曹。凡刊行文字,皆先毁板,如所教也。有监酒高侍禁永康者,与之外姻,闻亦甚谨干,望略照庇,如察其可以剪拂,又幸也。

《苏轼文集》校语指出:“《大典》《七集·续集》卷四自“有监酒”以下三十二字,为另一首尺牍,独立成篇。”“有监酒”云云在内容上相对独立,且其中并无寒暄问候之语,当属别纸无疑,不过,前段内容以“某再启”起首,显然同样也属于别纸。也就是说,此首尺牍实为一通复书中两张别纸的总和,至于其中的第一纸,或即为《与滕达道六十八首》其四十五(52)。此外,《与王定国四十一首》其三十一在《东坡先生翰墨尺牍》《东坡先生往还尺牍》中皆被分为两首;《与钱济明十六首》其五则在《东坡续集》《东坡先生外集》中被分为两首,这些案例亦属同类,皆应被视为别纸之间的分合。

苏轼尺牍中的分合歧异亦有单纯由编者之疏误所致者,例如《与孙子发七首》其二、其三,文云:

贵眷各计安胜,公宇已令粗葺,什物粗陋,然亦粗足。更有干,示喻。途中幸不滞留,早到慰勤迟,幸也。

人还,辱教,具审别后起居佳胜,贵眷各康宁,至慰!至慰!某到邢甚健。忝乡且亲,平时不为不知公,因此行,观公举措,方恨前此知公未尽,勉进此道为朋友光宠。余惟万万以时自爱。

在《苏轼文集》的底本《苏文忠公全集》中,两首尺牍被合为一首,《苏轼文集》以《东坡续集》为据,对其进行了拆分。与上述诸例不同,《苏文忠公全集》对这两首尺牍的合并实际上并无道理可言。两首尺牍中,前首属于别纸,而后首中有“具审别后起居佳胜”之语,可知其当为单书或复书之第一纸,将其次于别纸之后,有悖于复书的基本结构。何况前首中的“贵眷各计安胜”与后首中的“贵眷各康宁”语义重复,这样看来,两者显然并不属于同一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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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余论

需要补充的是,本文所总结的别纸鉴定与复书还原方法并非仅适用于苏轼一人,对于宋代其他尺牍名家如欧阳修、黄庭坚、李之仪等人的作品,也可以采用同样的方法来进行鉴定乃至还原。例如欧阳修《与冯章靖公八首》其五有云“自承移镇金陵,遂疏奉问”,其六有云“闻金陵有数厅梁、陈碑,及蒋山题名甚多,境内所有,幸为博采以为惠,实寡陋之益也”(53);黄庭坚《与运使中舍书五首》其四有云“既至海昏,平生所闻云居山川胜绝,而未尝到,遂勇为一往,辄留半月余”,其五有云“惟清道人在云居养道深粹,不问亲疏,恨公未识之耳”(54);李之仪《与荣天和手简八首》其二有云“村落间别是一种意味,忽忽几不欲舍之而去,岂鹿豕之游,天所赋邪”,其三有云“素不习田亩间事,既来,顿觉有味。似是本来境界,亦不自知其然也”(55)。以上三组尺牍在内容上皆显示出明显的连贯意味,且均由包含寒暄问候语的第一纸与不含寒暄问候语的别纸组成,因此可以依据相同的逻辑加以拼合,恢复其原始的复书形态。此外,与《东坡先生往还尺牍》以“〇”标示别纸的体例相近,黄庭坚尺牍专本《山谷老人刀笔》中也有用以标示复书的独特标号体例(56)。与常规的标号方式不同,对于寄与同一受书人的不同篇目,《山谷老人刀笔》并未从头至尾逐次标号,而是多以“又”字相区隔,其中标有序号者仅为少数。另一方面,标有序号的篇目,其序号数字也并非一味增加,而是会在达到某一上限后重归于一,呈现出周而复始的面貌。例如《山谷老人刀笔》卷一《与洪驹父九首》,除第一首直接以“与洪驹父”领起外,其余八首依次标有“又”“又”“又”“又一”“二”“又一”“二”“三”,又如卷二《与潘邠老十一首》,除第一首外,其余十首依次标有“又”“又一”“二”“三”“又”“又一”“二”“又”“又”“又”。通览《山谷老人刀笔》,对相关篇目的形式及内容连贯性加以综合考察,可以发现凡是标有序号的篇目均为编者所认定的复书,其中标“一”者为第一纸,标“二”者为第二纸,标“三”“四”者皆可依此类推,这种独特的标号体例可以为黄庭坚复书的研究提供巨大助力。

总之,复书是宋人尺牍所普遍采用的书信形式,而本文所总结的别纸鉴定与复书还原方法,实际上正可以作为复书研究的通法。另一方面,诸家尺牍在编排体例、形式细节等方面也可能存在与复书相关的变数,因此,在运用通法考察复书情况之余,亦必须对此类变数予以重视。

参考文献:

①转引自杜友晋:《新定书仪镜》,赵和平:《敦煌写本书仪研究》,新文丰出版公司,1993 年,第 360 页。按,“不”“仪”二字为《新定书仪镜》底本伯 3637 号写卷所阙,整理者据伯 4036 号写卷补入;“未”字较难辨认,整理者疑其为“末”字。

②范晔撰,李贤等注:《后汉书》卷二三,中华书局,1965 年,第 821 页。

③陈寿撰,陈乃乾校点:《三国志》卷四七,中华书局,1959 年,第 1119 页。

④关于晋人复书,祁小春有系列论文《关于王羲之尺牍中的单书复书问题》 (《山阴道上:王羲之书迹研究丛札》,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17 年,第 263—282 页)、《法帖中所见“复书”形式再考———以王廙〈两表〉为例》(《中国书法》2019 年第 11 期,第178—181 页)、《晋人尺牍中“复书”形式三考———以晋人杨羲、许翙尺牍新材料作为研究的尝试》 (《书法研究》2021 年第 4 期,第 40—61 页)加以探讨;唐人复书的研究成果则以吴丽娱《关于别纸和重叠别纸》 (张涌泉、陈浩主编:《浙江与敦煌学:常书鸿先生诞辰一百周年纪念文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04 年,第 407—420 页)、《唐代书仪中单、复书形式简析》 (《礼俗之间———敦煌书仪散论》,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 年,第 121—158 页)、《再论复书与别纸》(《礼俗之间———敦煌书仪散论》,第 159—181 页)、《关于晚唐五代别纸类型和应用的再探讨———〈新集杂别纸〉研究之二》(《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三十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 年,第 189—209 页)等论文为代表;此外,陈静《“别纸”考释》(《敦煌学辑刊》1999 年第 1 期,第105—114 页)、王使臻《出土唐宋“别纸”文体相关问题考述》(《宁夏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年第 2 期,第 67—72+97 页)等文对宋人复书亦有涉及,然皆着墨较少,未能充分深入。

⑤详参吴丽娱:《唐代书仪中单、复书形式简析》,《礼俗之间———敦煌书仪散论》,第150—151 页。

⑥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二“书简用多幅”条,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全宋笔记》第五编第 3 册,大象出版社,2012 年,第 33 页。

⑦据吴丽娱考证,重叠别纸在崔致远的《桂苑笔耕集》中即已出现,其时在卢光启“出征并汾”之前,详参吴丽娱:《关于别纸和重叠别纸》,张涌泉、陈浩主编:《浙江与敦煌学:常书鸿先生诞辰一百周年纪念文集》,第 418 页。

⑧陆游撰,李剑雄、刘德权点校:《老学庵笔记》卷三,中华书局,1979 年,第 37 页。

⑨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卷五一,中华书局,1986 年,第 1482 页。按,《苏轼文集》以明末茅维编刊《苏文忠公全集》为底本,茅本对苏轼尺牍收录最全,且逐篇标有序号,便于指称,较《东坡先生翰墨尺牍》 《东坡先生外集》等版本皆有明显优势。本文引用苏轼尺牍,原则上皆以《苏轼文集》为据,为避免繁琐,随文标注卷数页码。

⑩元刻本《东坡先生翰墨尺牍》仅存残本两卷,现藏国家图书馆(索书号:07037)。此外,《东坡先生翰墨尺牍》另有清《纷欣阁丛书》本全帙十卷传世,然题下所标帖数皆遭删略,仅卷二《与钱穆父》题下尚有“凡二十七帖”之注语,为删略未尽之遗迹。

⑪魏齐贤、叶棻编:《圣宋名贤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七九,台湾学生书局影印台北汉学研究中心藏一百二十六卷抄本,1987 年,第 583 页。

司马光:《司马氏书仪》卷一,中华书局,1985 年,第 10 页。

⑬司马光:《司马氏书仪》卷一,第 10—11 页。

⑭司马光:《司马氏书仪》卷一,第 10 页。

⑮司马光:《司马氏书仪》卷一,第 11 页。

⑯王令著,沈文倬校点:《王令集》卷十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年,第 303 页。

⑰“辄有末币,开在别纸”意指用别纸书写礼物名目。事实上,宋人复书中的别纸并非仅用于书写书信正文,随信寄出的诗词、礼单,乃至下文提及的慰疏等带有附件性质的内容也往往被书写于别纸。

⑱图见《故宫历代法书全集》第 10 卷,台北故宫博物院,1982 年,第 28 页;释文见《故宫历代法书全集》第 10 卷,第 201 页。

⑲朱存理集录,韩进、朱春峰校证:《铁网珊瑚校证》书品卷二,广陵书社,2012 年,第168 页。

⑳《东坡苏公帖》,启功、王靖宪主编:《中国法帖全集》第 6 册影印北京市文物公司藏一册本,湖北美术出版社,第 233—234 页。

㉑《苏轼文集》卷五十载《答范蜀公十一首》其五篇首作“某□启”(第 1447 页)。该首尺牍亦见于《东坡先生往还尺牍》卷一叶二(《中华再造善本》影印上海图书馆藏元刻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 年),据之可知“□”当为“再”字。

㉒《与程正辅七十一首》其三十一(卷五四,第 1602—1603 页)在形式上较为特殊,实为两幅书帖之总和,其后半部分以“再启”始,姑亦记为一首。

㉓上海古籍出版社、法国国家图书馆编:《法藏敦煌西域文献》第 29 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 年,第 180 页。

㉔祁小春:《关于王羲之尺牍中的单书复书问题》,《山阴道上:王羲之书迹研究丛札》,第 266 页。 祁小春所言“寒暄套语”实为寒暄语与问候语之总和。

㉕答书中的此类套语并无询问意,就严格意义而言,并非“问候”之语,此为表述之便,姑仍以“问候”称之。

㉖按,寒暄语与问候语往往连贯使用,但在苏轼尺牍中亦多有不叙寒暄仅问体候的篇目,此即一例。

㉗《苏轼佚文汇编》共计七卷,其中卷二至四为尺牍。以下简称“《汇编》”

㉘在四首无寒暄问候语的非别纸篇目中,前三首均作于黄州,其时杜道源、徐得之、陈季常亦皆居黄州。 《与吴先辈》中有“适辱访别”(《汇编》卷四,第 2501 页)之语,可知其作于两人初别之时。

㉙《与钱济明十六首》其十一、其十四,《与米元章二十八首》其二十二、其二十六等篇目即属此类篇目,且根据尺牍内容可知当时通信双方的交往极为频繁。 这些篇目在形式上可能有所简化,或即与《与杜道源五首》其二、《与徐得之二首》其一等属于同类,因此虽然其中并无寒暄问候之语,但若据之将其认定为别纸则有武断之嫌。

㉚据江枰统计,《东坡先生往还尺牍》实为《纷欣阁丛书》本《东坡先生翰墨尺牍》的前四卷及第五卷的部分(江枰:《苏轼散文研究史稿》,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 年,第342—343 页)。

㉛《东坡先生往还尺牍》卷七《与程正辅三十四首》其三十至三十三在《苏轼文集》中合为一首,为卷五四《与程正辅七十一首》其三十(第 1600—1601 页)。 关于苏轼尺牍的分合歧异,将在第三节专门论述。

㉜苏轼:《东坡先生往还尺牍》卷七,叶六。

㉝苏轼:《东坡先生往还尺牍》卷八,叶七。

㉞《东坡苏公帖》,《中国法帖全集》第 6 册,第 237 页。按,“知”字,尺牍墨迹作“啖”。

㉟《与程正辅四十首》其二十六、其二十七在《苏轼文集》中合为一首,为卷五四《与程正辅七十一首》其五十三(第 1612—1613 页)。

㊱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总案》卷十五,天津图书馆藏清道光三年(1823)刻本(索书号:P8118),叶六

㊲张志烈等校注:《苏轼全集校注·苏轼文集校注》 卷六一,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 6753 页。

㊳朱刚:《苏轼与滕达道尺牍考辨》 《苏轼苏辙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 年,第147—148 页。

㊴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点校说明,第 3 页。关于《苏文忠公全集》 “尺牍”的编排次序,参见朱刚:《东坡尺牍的版本问题》,《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十二辑,凤凰出版社,2010 年,第 192—194 页。

㊵《东坡先生往还尺牍》在编排次序上不如《苏文忠公全集》严整,但其中标有“〇”的篇目则往往为前篇尺牍之别纸。

㊶编年参见张志烈等校注:《苏轼全集校注·苏轼文集校注》卷五二,第 5787、5789 页。

㊷两首尺牍之编年参见张志烈等校注:《苏轼全集校注·苏轼文集校注》卷六一,第6757—6758 页。

㊸《与通长老九首》其六云“且审比来法候佳胜”,其七云“示谕石刻”,可知二者皆为回信。

㊹复书的还原本质上是复书之第一纸与相应别纸的组合,故所涉篇目必须兼有包含寒暄问候之语的第一纸与不含寒暄问候之语的别纸,下文所举复书还原之案例,皆以此为基础,限于篇幅,不能一一具述。

㊺按,慰疏是一种专表吊慰之意的应用文体,多用别纸书写。 关于慰疏之形式,详参朱熹:《家礼》卷四“慰人父母亡疏”条(朱熹撰,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 7 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年,第 931—932 页)。

㊻朱刚《“小二娘”考———苏轼〈与胡郎仁修〉三简释读》提出《与胡郎仁修三首》“其实只是依内容分为三部分,原貌很可能只是一个帖子”(朱刚:《苏轼苏辙研究》,第 132页),已经认识到三首尺牍间的密切关系,但其推测三者属于同一帖子,则未尽允当。

㊼邵祖寿:《张文潜先生年谱》,张耒撰,李逸安等点校:《张耒集》附录一,中华书局,1990 年,第 999 页。

㊽张志烈等校注:《苏轼全集校注·苏轼文集校注》卷五八,第 6423—6424 页。

㊾张志烈等校注:《苏轼全集校注·苏轼文集校注》卷五七,第 6295 页。

㊿张志烈等校注:《苏轼全集校注·苏轼文集校注》卷五八,第 6441 页。

(51)《苏轼文集》将其拆分为二首,并有校语云:“本则尺牍后,原尚有“轼与幼累皆安”云云九十七字,今据《补续全蜀艺文志》、《七集·续集》卷五、《外集》卷六十九,独立成篇(即下则尺牍)。本则与下则,《七集·续集》题作《答程彝仲推官二首》。”(卷五六,第 1752 页。)

(52)《与滕达道六十八首》其四十五与其四十六在内容上联系明显,然两首尺牍重复性太强,若二者同属一通复书,似不应重复如此,姑存疑。

(53)欧阳修著,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一四六,中华书局,2001 年,第 2383—2384 页。

(54)黄庭坚著,刘琳等点校:《黄庭坚全集·别集》卷十六,中华书局,2021 年,第 1658页。

(55)李之仪:《姑溪居士前集》卷二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 1120 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年,第 502 页。

(56)黄庭坚:《山谷老人刀笔》,《宋集珍本丛刊》第 26 册,线装书局,2004 年,第 297—419 页。

来源 | 《文献》2024年5月第3期

作者 | 李盛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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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陈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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