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浙江省嘉兴桐乡市濮院镇新星村两任书记涉嫌侵占集体土地问题引起关注。据举报称,这两位前村书记被指控通过不当手段将村集体土地转为工业用地,并转让给企业主从中谋利。尽管有村民持续举报,但桐乡市相关部门对此事至今未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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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朱建锋在紫金路违建的部分店面房

自2014年起,新星村村民周根龙向桐乡市相关部门举报原新星村两任村书记孙雪忠和朱建锋涉嫌侵占村集体土地给他人建房等问题。

周根龙举报信显示,2014年10月,孙雪忠和朱建锋把新星村位于濮院镇新星小区东侧紫金路、申康桥西侧20多亩集体流转土地,采用弄虚作假手段,转为工业用地。

集体土地转为工业用地后,孙雪忠和朱建锋将该地转让给浙江某康管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周某某。不久,周某某在延街建造30多间店面房。其中周某某把5间4层转让给时任新星村书记孙雪忠。

2020年,浙江某康管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周某某。又在工业用地上建造6间六层店面房,其中楼下1间店面房和楼上一层6间,转让给新星村原村书记朱建锋。

濮院镇永安路899号第一排12幢4层8间厂房,建造时间2006年。当时,该房屋所有权是原新星村书记孙雪忠名下,后来他再婚时,这4层8间厂房就转让给时任妻子杨某霞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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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孙雪忠在永安路899号违建的部分厂房

周根龙在举报信中指出,孙雪忠和朱建锋两人非法买卖村集体土地给部分村民。部分村民建造的房屋没有通过城建和国土部门审批。

新星村村民毛某某已在濮院镇宏苑小区119号宅基地建造房屋。为达到一户多宅目的,毛某某通过孙雪忠和朱建锋关系,以去世20多年弟弟名义审批宅基地

毛某某先是送给时任村书记孙雪忠现金20万元,希望得到在新苑小区75号的宅基地。不久,孙雪忠通过时任村土地管理员朱建锋,将20万元退还给村民毛某某。一星期后,毛某某加码到70万元,再次将现金送给时任村书记孙雪忠。没过多久,村书记孙雪忠将位于新苑小区75号面积为160平方米的村集体宅基地批给毛某某。而毛某某在该宅基地上建造了6层3间住宅楼。

村民陆某某爷爷30多年前过世,也是通过孙雪忠和朱建锋关系,得到3个宅基地。第一个块宅基地在翠竹苑一期,第二个宅基地在翠竹苑二期,第三个宅基地在联新小区。前两个宅基地房屋户名是陆某某,第三个宅基地建好后的住宅楼户主是陆某某女儿陆某。村民陆某某的宅基地,也是花钱向孙雪忠和朱建锋买来。

濮院镇新星村翠竹苑三期29号703室户主周某芬。据称,她以前在某镇工作,桐乡市石门人。该宅基地(房屋)是孙雪忠赠送。

新星村翠竹苑三期40号902室女户主曾是桐乡市某局局长卢某某妻子。该女户主也不是新星村人,房屋建好已十多年,到目前为止,没有装修入住。该屋也是原村书记孙雪忠赠送。

周根龙在举报信中还指出,濮院镇新星村翠竹苑二期28幢115号,建筑面积90平方米,还有店面房70平方米,一共160平方米。其中原村书记孙雪忠所得90平方米,还有70平方米店面房是陆某忠所得,用于出租。

时任村书记朱建锋还涉嫌一户多宅现象,在新星村二期3幢302 17号建有房屋。其中翠竹苑一期1号朱建锋拥有,该建筑面积90平方米。还有70平方米店面房815号楼也是朱建锋拥有,用于出租。此外,周根龙还在举报信中反映村民宅基地面积被克扣等一系列问题。

周根龙表示,我举报都是事实,请求上级相关部门来新星村实地调查,我会大量提供证握和证人、证言证明孙雪忠和朱建锋涉嫌侵吞村集体土地建房屋等问题。如果举报不真实,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桐乡市相关部门尚未公布对这些指控的调查结果,因此,无法确定孙雪忠和朱建锋是否买卖集体土地。为验证新星村集体土地转换是否合法,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需要公开相关公告和法律文件,以消除民众的疑虑。此事将继续关注。(董晓燕)

来源:金元宝财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