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终于落地。今年这个奖颁得很现实,大家看三位获奖的经济学家,Darre X monglu Simon、詹森以及 James Robinson。他们三个同样解释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就是国家间为什么会有贫富差距?为什么不同国家会有收入上的不同呢?
诺奖是社会发展趋势的风向标之一。我们从诺奖的颁布上能看到很多人关注经济增长和经济增速,同样也有很多人在呼吁公平分配。听起来他们的研究非常神,简直就是经济学界的“无相神功”,似乎马上就能“纵横四海”。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其实历史上已经有很多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研究国家间为什么会有贫富差距和社会差距的问题,那么他们的答案也是五花八门。在西方比较有名的有人种决定论,当然,当下人种决定论已经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基本上不提了,因为人种决定论这种学说明显带有种族歧视的色彩。
另外,除了人种决定论,还有文化决定论。文化决定论的代表人物就是马克思·韦伯,还有前些年在咱们国内大火的一本书《菊与刀》作者鲁斯·本尼迪克特等等。不少社会学家和文学家都推崇文化决定论。除此之外还有地理决定论,也就是我们比较熟悉的地缘政治决定论。像孟德斯鸠以及当代的萨克斯,他们都是地缘政治决定论者。
但是今天,刚才给大家列举的种种以上的这些研究,到了今天三位获奖的学者这儿,他们就认为之前的那些研究都太片面,都该丢到垃圾桶。真正导致国家间收入差距的其实是制度。所以我们说这一次获奖的三位学者,他们都属于新制度学派。既然有新制度学派,那就有旧制度学派。
最早的制度学派祖师爷是凡伯伦,他的代表作是《有闲阶级论》。那当代比较有名的是新制度学派,代表学者就是道格拉斯·诺斯,诺斯也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诺斯认为法律、习俗、道德这些都是制度的一种,制度是经济增长的原因。诺斯的代表作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我们国内也有很多学者关注诺斯的研究,像姚洋教授,他曾经写过《制度与经济增长——与新制度经济学的对话》这本书,里面专门介绍论述诺斯的理论,非常值得一读。
这次诺奖的三人组里面也有一个隐藏的排名,昂斯 mblu 他是其中的带头人,算是著作等身。他曾经跟 Robinson 合著了一本超级畅销书,很多读者可能会对这个书的书名非常熟悉,叫《国家为何失败》。
这本书里面给系统介绍并且探讨了为什么国家之间会有如此显著的社会差距。阿斯纳格罗跟 Johnson 也合著了一本书叫《权力与进步》,里面有一个非常关键的结论,就是在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历程当中,劳动者最终能否得到财富,还是取决于制度内的当选者,他们是否愿意用更合理的方式来分蛋糕。
学界现在一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是对内生增长理论的一个补充,但实际上,新制度经济学解决的不光是增长的问题,还有分配的问题,也就是研究如何做大蛋糕以及如何分好蛋糕的问题。
那说到这儿,很多人就会进一步追问,既然法律、习俗、道德都是制度的一种,那跟我们所理解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一样吗?制度有优劣吗?
首先,我们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对于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划分,是属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范畴的。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框架跟整个的西方经济学,它算是两个有焦点但并不完全重合的体系。在理解诺奖三位获得者的理念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注意不要生硬地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论套用到对制度的理解上。这次诺奖获得者他们所谓的制度跟咱们通常所理解的制度是有根本上的不同的。
那么就涉及到第二个问题的探讨,不同的制度是不是会有优劣呢?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制度是有优劣之分的,但新制度经济学所谓的制度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什么民主制度和专制制度,并认为专制的政治经济制度会导致最终的经济衰退和政治崩溃。以上的这一观点其实是对新制度经济学里面制度的最表层的理解,也是错误的理解。
我之所以说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是因为达龙他们在自己的英文著作和研究里面,他的用词都是非常精准的。他都把政府分为包容性政府和集体型政府,涉及的是一整套的法制和监管体系的建设,并不能直接简单的对应什么民主和专制政府。
在他们划分之下,包容性政府就是政府作为监管方和法律制定者,不与民众争利,与民争利的则属于集体型政府。包容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才能孕育、激励创新,实现长久而且可持续的经济增长,而集体型的政治和经济呢?虽然在短时间内也能实现经济繁荣,但是并不能长久和持续发展。
更为关键的是,这包容性政府也不是绝对的自由放任、完全自由主义的政府。而恰恰相反,这几位学者都主张在强政府监管和强自由市场之间找一些平衡点。其实从这个角度理解,也不正是我们中国和美国都在摸索的路径嘛。
至于很多人争论而且关注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孰优孰劣,三位诺奖获得者对这个问题都是没有答案的。但要回答这个问题其实也不难,我之前读过一本书,北大国发院的经济学教授周其仁在他的《改革的逻辑》这本书里说,世界上各种经济体制互相比赛就一件事情,那就是纠错能力。哪有不出错的制度呢?我非常赞同周教授的观点,不管一个制度看起来多光鲜亮丽,符合逻辑,只有在当地因地制宜能走下去,才是最好的、最适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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