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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城关街道应急办、执法大队、物业办联合各居委会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排查,集中清理车辆、杂物等,筑牢安全“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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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逐步排查小区消防通道标线、楼道杂物堆放、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并通过发放宣传页等方式,教育引导居民积极回收处理家门口及楼道内的杂物。督促居委会、物业服务公司对于无人认领的废旧家具、破损花盆、玩具、泡沫纸箱等,集中进行清理,还居民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结合楼道堆放杂物、电车室内充电引发火灾等现实案例,向居民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下一步,城关街道还将继续开展网格日常巡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针对严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保障小区沿线“生命通道”畅通,为居民撑起安全防护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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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关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