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务员是纳税人养活的这一说法,久不久就看到有人提出异议。什么理由都有。有的说公务员付出了劳动,是自己养活自己;还有的说公务员是财政发工资的,不是纳税人发工资的,等等。说起来看似有道理,但仔细分析起来是不对的。不管怎么分析,最终都会得出,公务员是纳税人养活的这一结论。

一、公务员是人民公仆。

我们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公务员实际上是人民雇佣来管理相关国家事务的公仆,公仆的工资是纳税人支付的。人民不雇佣你去管理事务,你可能在公务员这一岗位吗?纳税人支付工资让你做事,难道不是纳税人养活你吗?

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税收。

公务员的工资确实是财政发放的,但财政收入的大部分来源于税收,来源于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公务员的工资中的大部分也是这些税收发放的。

三、土地出让收入也是全民的。

即使财政收中有部分是非税收入,例如有土地出让收入等。但这些收入也是全民的,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也不是公务员的。前面说的土地,那是国有的,全民的,拿全民的财产去出让,拿出让的钱去发公务员的工资、奖金,难道不是人民养活了公务员吗?

因此,公务员并不是高高在上的官员,而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为纳税人服务的一个职员,也可以说是一名公仆,应当在工作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为纳税人做好服务。公务员为人民服务并不是发善心之举,而是这一岗位的本质要求,是必须要做到的。没有这样的认识,是做不好公务员的工作的。

如果当公务员就是为了高额的工资奖金,丝毫没有公仆意识,没意识到是纳税人养活自己的,在工作中是很容易犯错误的。

以上是个人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