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公诉人的出庭公诉能力和水平,10月16日,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公开开庭审理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组织庭审观摩评议,罗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琼出庭支持公诉。全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条线业务骨干,近20余人参加此次观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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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系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充分利用多媒体示证,举证、质证,层层推进,逻辑条理清晰。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围绕被告人转账资金的性质、参与组织加工的证据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论证,做到揭露犯罪事实与释法说理警示教育同步,取得了良好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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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全市经济犯罪条线业务骨干就此次庭审观摩活动进行了评议。观摩人员针对起诉书制作、庭审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方面进行评议,总结本次出庭公诉亮点,交流办案心得,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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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庭审观摩和研讨交流为契机,不断提升公诉人的出庭应对能力和检察业务素养,积极能动履职,在履职过程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刘泽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