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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以来,汉中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城镇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以“灶、管、阀、气”为重点,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渉城镇燃气安全领域产品质量违法案件,有效震慑了燃气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现集中曝光十起渉“灶、管、阀、气”产品质量违法典型案件,涉及外地生产企业的,已将案件线索及时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一)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汉中市某公司液化气分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案

2023年7月,汉中市某公司液化气分公司销售的液化石油气产品(丙丁烷混合物)在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2023年第三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被检验判定为不合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20280元、罚款7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汉中某电器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案

2023年9月,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汉中某电器商行销售的型号为JZY-T1家用燃气灶具进行了抽检,检验结论为被抽检产品不合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1台、没收违法所得24元、罚没款864元的行政处罚。

三)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汉中某物资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案

2024年4月,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汉中某物资有限公司销售的型号为JY-ZS220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进行了抽检,检验结论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3个、罚款4077.5元的行政处罚。

四)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汉中市某实业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案

2024年4月,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汉中市某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型号为JTY-YK-851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进行了抽检,检验结论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3个、罚款9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陕西汉中某液化气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案

2024年4月,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陕西汉中某液化气有限公司销售的型号为JTY-YK-851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进行了抽检,检验结论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3个、罚款1287元的行政处罚。

六)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城固某家电维修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案

2024年3月,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城固某家电维修店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一台家用燃气灶具未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城固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家家用燃气灶具1台、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城固县某电器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案

2024年6月,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城固县某电器有限公司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23台家用燃气灶具执行国家已废止标准。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和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城固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执行国家已废止标准家用燃气灶具23台、罚款6085元的行政处罚。

)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洋县某电器营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案

2024年3月,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洋县某电器营销有限公司开展燃气灶具市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20台家用燃气灶具执行国家已废止标准。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和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洋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执行国家已废止标准家用燃气灶具20台、罚款13638元的行政处罚。

九)佛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佛坪县某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案

2024年5月,佛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佛坪县某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开展燃气领域等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对当事人销售的型号为JTY-YK-851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进行了抽检,检验结论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佛坪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责令停止违法经营、罚款1287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