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

“连云港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

连云港2024年9月大中型客车安全带专项治理“红黑榜”

为进一步提升大中型客车乘车人主动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坚决防范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省总队推进大中型客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工作部署,现将大中型客车乘客未使用安全带“红黑榜”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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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榜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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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企业

全市9月以来,涉及以“后排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相关违法被查处达2次(含)以上的车辆,共计3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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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车辆

全市9月以来,涉及以“后排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相关违法车辆达3辆(含)以上的企业,共计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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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安全带=生命带

不管是开车还是坐车

都应该正确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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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拉,拉住的是安全带

一扣,扣住的却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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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灌南V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