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我们从事国企改革服务,当然非常关注二十届三中全会,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就是中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路线图、施工图,为接下来五年、十年乃至本世纪中叶的改革工作提出新要求、指明新方向。
虽然我们要突出重点学习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相关内容,但是也要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等方面的改革部署深入学习,毕竟,几乎所有深化改革之举都涉及国资国企,必须全面系统学习,才能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融会贯通、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决定》要求。明律师在学习《决定》之时,也秉承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心态,与大家一起分享学习心得、共同进步。今天我们聊聊如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内容,不仅对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创新驱动国家等目标实现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而且对构建新发展格局也具有基础性的支撑作用。只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实现准入畅通、规则一致、设施联通和监管协同,才能扩大市场规模容量,在更大范围内深化分工协作、促进充分竞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夯实基础。
经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单体市场,拥有14亿多的人口规模和超过4亿的中等收入群体,以及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14亿多人在追求美好生活需要的过程中,爆发出巨大消费需求,铸就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劲韧性,这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独一无二的优势。但是,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过程中,我国市场尚未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仍然存在制度规则不完善、要素市场发育相对滞后、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屡禁不止等问题,制约市场经济的高水平发展。
因此,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还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标本兼治、系统推进、重点突破,把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制度规则“立起来”,把不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障碍掣肘“破除掉”,通过深化改革在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建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超大规模市场。
二、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市场和政府协同发力,要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政府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主要职能就是制定市场活动规则、为市场活动运行提供基础支撑条件并充当市场活动的裁判员,除此以外都应交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过程中,还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处理好中央和地方、整体和局部的关系:中央层面要不断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基础制度,规范无序竞争,同时推动解决财税体制、统计核算、政绩考核等深层次矛盾,健全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长效体制机制;各地方要找准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定位作用和比较优势,主动执行区域协同发展战略、融入新发展格局,防止各自为政、画地为牢,避免搞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
三、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
统一的基础制度规则,意味着要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决定》强调要“着力推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制度规则统一。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
2024年8月1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行政法规,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接下来要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统筹做好增量审查与存量清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细化审查规则,统一审查标准,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在完善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法律规则的同时,健全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全面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司法;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明确并严格执行财政奖补、税收返还、出让土地等方面优惠政策实施界限,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推动各地招商引资从比拼优惠政策搞“政策洼地”向比拼营商环境创“改革高地”转变,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
(二)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针对监管规则不完善、执法尺度不一致、监管能力不匹配等问题,《决定》强调要“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具体而言,就是要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市场监管领域基础性、通用性监管规则,强化新经济、新业态监管制度供给;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减少自由裁量权,促进公平公正执法;统筹监管力量和执法资源,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监管方式,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执法,一体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增强监管穿透力。
(三)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市场设施包括物理的交易场所以及支持交易的信息系统、支付系统、物流系统等。市场设施的高标准联通意味着这些设施设备能够在全国范围内高效、顺畅地连接和运作,以促进商品和服务的流通,提高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
《决定》强调通过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在公共资源整合以及标准统一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要求“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健全国家标准体系,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
1.公共资源的整合共享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共享是实现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的重要方面。通过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的平台体系,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打破地域壁垒,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2.市场标准的统一
统一标准是市场设施联通的条件,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需要市场标准统一,包括交易规则、质量标准等。这有助于消除由于标准不统一导致的市场混乱和不公,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市场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实现市场设施的高标准联通,需要对市场的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智能化的升级改造,包括建设现代化的通信网络、物流系统、支付平台等,实现信息和数据的高效流动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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