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腾退一直是执行中的“硬骨头”,近日,双峰法院刚柔并济顺利执结一起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既有效腾退了商铺维护了司法权威,又促使当事人理性积极化解纠纷,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3月,禹某承租刘某位于县城某小区共3弄商铺上下二层6间商铺,双方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第一年租金为20万余元,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租赁期限为2年,合同签订后刘某按合同约定将商铺交付给了禹某,禹某承租后将其承租的第二层两个商铺以54539元/年的标准返租给了他人。禹某向刘某仅支付了10万元租金,余款刘某多次催讨,禹某既不支付租金也不和刘某见面商讨解决办法,无奈之下,刘某向双峰法院提起诉讼。

经双峰法院依法判决,责令禹某腾退租赁商铺并支付租金给刘某。禹某未履行判决义务,刘某于2024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奔赴现场发现涉案商业二楼的门面房已被分别出租,一楼的门面房并未营业。执行法官一边向周边商户了解涉案商铺营业等的具体情况,一边推进和解谈话,分别找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禹某一开始拒不配合称其与原商铺开发商因商铺优先购买权问题的纠纷未解决,刘某在催讨租金中锁门等过激行对自己造成了的损失拒绝调解。刘某也称其购买商铺后贷款偿还的压力大,必须尽快将商铺腾退租给其他人。经过多轮和解谈话后,双方最终无法自愿达成和解,禹某仍未主动腾房,商铺交付再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根据执行腾退类案件的工作经验研判,需尽快开展腾退工作,于是再度展开团队研判,在此基础上制定周密的执行方案、召开专项研判会议,对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充分评估,制定相应应急措施,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

公告腾退日前夕,承办法官又再次耐心向禹某释法明理、疏解其抵触情绪,并讲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后果,最终禹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主动将房屋腾空交付申请执行人刘某,刘某也同意给予禹某适当租金减免。本案最终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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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腾退行动,双峰法院采取刚柔并济的措施,对故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形成了有效的震慑力。

下一步,双峰法院将继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切实将当事人权益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