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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蚌征补安置〔2024〕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以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规定,依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蚌征预告〔2024〕6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成果审核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征收长淮卫镇淮光村、余滩村、陈郢村、司马村集体所有土地0.9251公顷(13.8765亩)。蚌埠市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和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长淮卫镇淮光村1、2、14、19组;余滩村1、2、3组;陈郢村1组;司马村4、5组范围内。

具体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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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经开区龙津路龙鹏路道路拓宽用地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0.9251公顷(13.8765亩),其中:农用地0.9064公顷(13.5960亩),含耕地0.8160公顷(12.2400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0187公顷(0.2805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具体现状如下: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执行。确定征收长淮卫镇余滩村集体农用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60505元/亩,其中:征收建设用地(含宅基地)采用宗地评估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已委托评估机构采用宗地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经评估后的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长淮卫镇余滩村集体建设用地60520元/亩(90.78元/平方米)。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蚌政〔2013〕38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蚌政〔2020〕42号)执行,具体补偿情况详见补偿登记表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三)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本次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的安置对象根据《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确定。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涉及农户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全部归农户所有,集体使用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务工、经商、服役、就学等原因暂时离开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妇女成员丧偶、离婚的仍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因结婚、生育、抚养收养和政策性移民等原因加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人口采取货币安置和养老保险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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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经开区管委会网站 编辑:周泽)